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27 09:57:30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按照《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1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主动依法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及时主动公开,共公开401项,其中:财务预算和决算各1篇,工作总结1篇,工作计划2篇,行政许可166件,行政处罚199件,执法人员信息1篇,相关应急预案18个,监督检查2篇,企业信用修复1则,法治政府年度报告2篇,行政执法年报2篇,部门文件3篇,公众防灾应急手册1篇,应急指南1则,救灾信息10篇等。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信息管理方面。加强错别字管理,落实责任科室。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常规信息按照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具体责任科室。

平台建设方面。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新媒体建设。落实1名专职同志负责媒体,全年发布拱墅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12条。

强化监督保障。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作为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的第一年,我局积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不断创新,也取得了较好进步,但仍存在对省和市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要求学习掌握不够透彻、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观能动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2.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2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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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按照《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1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主动依法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及时主动公开,共公开401项,其中:财务预算和决算各1篇,工作总结1篇,工作计划2篇,行政许可166件,行政处罚199件,执法人员信息1篇,相关应急预案18个,监督检查2篇,企业信用修复1则,法治政府年度报告2篇,行政执法年报2篇,部门文件3篇,公众防灾应急手册1篇,应急指南1则,救灾信息10篇等。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信息管理方面。加强错别字管理,落实责任科室。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常规信息按照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具体责任科室。

平台建设方面。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新媒体建设。落实1名专职同志负责媒体,全年发布拱墅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12条。

强化监督保障。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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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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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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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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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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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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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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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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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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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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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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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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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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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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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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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作为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的第一年,我局积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不断创新,也取得了较好进步,但仍存在对省和市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要求学习掌握不够透彻、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观能动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