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22:46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切实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工作渠道,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为市民群众了解城管、理解城管、监督城管工作以及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拱墅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常规工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门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开设“拱墅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城管相关信息及重大情况通报,不断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做一个有思想、有深度、有权威、有创造的政务新媒体。不断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畅通宣传渠道,树立良好城管形象。

全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2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58条,在政务微信公开65条,主流媒体公开179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8件,无上一年度结转依申请件。从申请人的情况看,8件都是自然人。从本年度办理结果看,8件全部完成答复工作,并予以公开。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好微信平台,实时推送最新区情政策。此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衔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微信平台建设,每日发布工作动态,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今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局主要领导多次接待信访群众,耐心解读政策,认真听取与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局信访中心实行全年无休,24小时值班,开通24小时电话热线,日夜受理群众投诉,主动解答相关政策问题,及时转达职能科室并限期答复有关业务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给投诉群众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开展不定期检查督查。此外,我局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六)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管理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发布信息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办公室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把信息管理流程嵌入公文流转过程中,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386

行政强制

8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35.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8

0

0

8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基本达到了规范、公开等基本要求。但还存在部分信息发布滞后、政务新媒体因并区问题没有及时调整整合等问题。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切实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并区后部门、职能调整为契机,重新完成政务公开相应责任部门和科室梳理,做到信息公开责任到人,不留死角。二是调整迁移政务新媒体,做到政务公开考核不失责任分。三是全面强化局内部政务信息公开自主、自改意识,计划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夯实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0日

2021政务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9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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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切实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工作渠道,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为市民群众了解城管、理解城管、监督城管工作以及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拱墅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常规工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门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开设“拱墅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城管相关信息及重大情况通报,不断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做一个有思想、有深度、有权威、有创造的政务新媒体。不断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畅通宣传渠道,树立良好城管形象。

全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2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58条,在政务微信公开65条,主流媒体公开179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8件,无上一年度结转依申请件。从申请人的情况看,8件都是自然人。从本年度办理结果看,8件全部完成答复工作,并予以公开。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好微信平台,实时推送最新区情政策。此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衔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微信平台建设,每日发布工作动态,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今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局主要领导多次接待信访群众,耐心解读政策,认真听取与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局信访中心实行全年无休,24小时值班,开通24小时电话热线,日夜受理群众投诉,主动解答相关政策问题,及时转达职能科室并限期答复有关业务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给投诉群众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开展不定期检查督查。此外,我局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六)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管理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发布信息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办公室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把信息管理流程嵌入公文流转过程中,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386

行政强制

8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35.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8

0

0

8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基本达到了规范、公开等基本要求。但还存在部分信息发布滞后、政务新媒体因并区问题没有及时调整整合等问题。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切实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并区后部门、职能调整为契机,重新完成政务公开相应责任部门和科室梳理,做到信息公开责任到人,不留死角。二是调整迁移政务新媒体,做到政务公开考核不失责任分。三是全面强化局内部政务信息公开自主、自改意识,计划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夯实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0日

2021政务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