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金融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17:5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21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进一步厘顺体制机制,紧密结合金融服务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新增动态属性调整内容,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做好公开指南的更新维护和上一年度年报发布,落实政府信息“五公开”,完成重点领域公开和政策解读。2021年,我办在拱墅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共发布信息34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1条,规划计划2条,资金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政府工作2条,行政执法公开2条,部门动态等其他类信息1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共计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公开内容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提供信息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保密干部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审,办主要领导进行终审后公开政府信息,每份公文拟制均有对应的“黄浦区行政机关公文属性建议及审核意见单”。对全办各类信息进行分门别类、全面梳理,按时上报季报、年报材料,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公文公开属性。

4、平台建设及利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拱墅金融”公众号等主动公开,在此基础上,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邀请传统媒体宣传报道相关活动,主动发布各类有关金融服务政策、措施及相关行业新闻动态。

5、监督保障情况:继续巩固我办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明确分管领导1名,总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负责人1名,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工作人员1名,承担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部门网站、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政务公开材料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三是对于政务公开的动态调整工作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办将紧紧围绕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整体解读质量。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文件解读,进一步丰富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动画解读等公开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宣传,积极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持续提升中心工作和政务公开的结合程度,齐头并进提升工作质效,有力推动阳光透明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暨政府开放日活动,下发防非视频、标语、知识竞赛等宣传资料、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向各街道、养老机构、金融组织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7000多份。通过接地气、贴人心的宣传内容,充分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潜在危害、基本特征和识别技巧,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宣传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2、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助力经济发展。积极向企业宣传解读金融政策,精准服务区内企业。会同区内相关委办局、上交所、商业银行、券商等市场参与主体举办多场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活动,分享金融助企纾困政策、普惠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政策。

3、主动公开重点工作总结。年内我办积极履行职责,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压实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主动公开2021年重点工作总结,就各方面工作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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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金融办2021政府公开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6.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金融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1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21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进一步厘顺体制机制,紧密结合金融服务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新增动态属性调整内容,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做好公开指南的更新维护和上一年度年报发布,落实政府信息“五公开”,完成重点领域公开和政策解读。2021年,我办在拱墅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共发布信息34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1条,规划计划2条,资金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政府工作2条,行政执法公开2条,部门动态等其他类信息1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共计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公开内容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提供信息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保密干部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审,办主要领导进行终审后公开政府信息,每份公文拟制均有对应的“黄浦区行政机关公文属性建议及审核意见单”。对全办各类信息进行分门别类、全面梳理,按时上报季报、年报材料,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公文公开属性。

4、平台建设及利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拱墅金融”公众号等主动公开,在此基础上,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邀请传统媒体宣传报道相关活动,主动发布各类有关金融服务政策、措施及相关行业新闻动态。

5、监督保障情况:继续巩固我办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明确分管领导1名,总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负责人1名,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工作人员1名,承担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部门网站、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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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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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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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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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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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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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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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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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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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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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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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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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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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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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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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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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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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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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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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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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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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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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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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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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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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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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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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政务公开材料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三是对于政务公开的动态调整工作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办将紧紧围绕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整体解读质量。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文件解读,进一步丰富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动画解读等公开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宣传,积极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持续提升中心工作和政务公开的结合程度,齐头并进提升工作质效,有力推动阳光透明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暨政府开放日活动,下发防非视频、标语、知识竞赛等宣传资料、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向各街道、养老机构、金融组织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7000多份。通过接地气、贴人心的宣传内容,充分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潜在危害、基本特征和识别技巧,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宣传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2、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助力经济发展。积极向企业宣传解读金融政策,精准服务区内企业。会同区内相关委办局、上交所、商业银行、券商等市场参与主体举办多场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活动,分享金融助企纾困政策、普惠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政策。

3、主动公开重点工作总结。年内我办积极履行职责,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压实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主动公开2021年重点工作总结,就各方面工作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63ce28c513edaefb133a2f39425b308.jpg

拱墅区金融办2021政府公开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