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5-9/2021-22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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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人社发〔2021〕3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登记号 | AGSD13-2021-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附件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请理结果的通知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1-12-15 15:11:18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之前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4件,暂时保留1件,废止2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印发《拱墅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4号 | 继续有效 |
2 | 拱墅区关于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政策的实施细则 | 拱人社【2019】72号 | 继续有效 |
3 | 关于征地农转非(含撤村建居)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 拱劳社保【2011】40号 | 继续有效 |
4 | 关于《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发展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 | 下人社发【2016】2号 | 暂时保留 |
5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5号 | 继续有效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 拱人社【2012】51号 | 废止 |
2 | 关于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拱墅工匠队伍的若干意见 | 拱人社【2018】34号 | 废止 |
索引号
00250035-9/2021-22610
文号
拱人社发〔2021〕30号
公布日期
2021-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之前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4件,暂时保留1件,废止2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印发《拱墅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4号 | 继续有效 |
2 | 拱墅区关于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政策的实施细则 | 拱人社【2019】72号 | 继续有效 |
3 | 关于征地农转非(含撤村建居)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 拱劳社保【2011】40号 | 继续有效 |
4 | 关于《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发展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 | 下人社发【2016】2号 | 暂时保留 |
5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5号 | 继续有效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 拱人社【2012】51号 | 废止 |
2 | 关于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拱墅工匠队伍的若干意见 | 拱人社【2018】34号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