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1:28: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部署,编制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在拱墅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共发布信息65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预决算2条,价格与收费11条、任免公告3条、重大项目及城乡建设33条、行政执法公开6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

2、答复情况。我局于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并完成回复。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相关要求,在拱墅门户网站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专题,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深化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行政执法、人事信息、部门文件等信息。

(五)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我局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0年,我局共代区政府起草、编制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拱墅区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等3个规范性文件,并在拱墅门户网站公开对应的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将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推送给公众。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派员参加市发改委和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16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29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把关还需要进一步严格;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1.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

2. 立足中心,全面推进。紧紧围绕发改重点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拓宽渠道,丰富形式。通过不同发布平台,利用各种图片、图表的运用,更多元化、更便捷化的方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可读性和易读性的需求,让公众能够更加明显地感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

4.强化培训,提升水平。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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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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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部署,编制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在拱墅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共发布信息65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预决算2条,价格与收费11条、任免公告3条、重大项目及城乡建设33条、行政执法公开6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

2、答复情况。我局于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并完成回复。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相关要求,在拱墅门户网站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专题,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深化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行政执法、人事信息、部门文件等信息。

(五)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我局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0年,我局共代区政府起草、编制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拱墅区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等3个规范性文件,并在拱墅门户网站公开对应的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将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推送给公众。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派员参加市发改委和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16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29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把关还需要进一步严格;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1.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

2. 立足中心,全面推进。紧紧围绕发改重点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拓宽渠道,丰富形式。通过不同发布平台,利用各种图片、图表的运用,更多元化、更便捷化的方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可读性和易读性的需求,让公众能够更加明显地感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

4.强化培训,提升水平。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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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