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拱墅区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及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府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拱墅区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人事、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执法等信息。
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信息的及时发布。通过“健康拱墅”微信公众号及时与群众互动交流。2020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方便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卫健方方面面的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链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对行政执法人员、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等进行了公示,包括办理流程、材料等,方便群众查找。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浙里访),及时受理社会关于卫生健康问题的热点关注问题,认真办理回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由相关领导牵头负责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和公开,保证了公开效果。在“依申请公开”栏目,及时受理群众关于教育方面的公开申请,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办结,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落实分解任务到人。及时布置和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精细化工作水平。
(四)政策解读情况。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图文两种方式进行解读,对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适用人群、实施方案等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进行解释,同时公布经办科室负责人电话,方便公众咨询。
(五)回应关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局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发布防疫相关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同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设专栏回复。
(六)监督保障。通过拱墅门户网站,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公布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就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减22
34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
增17
3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07
减49
269
行政强制
9
增9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8
55566.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有待加强。目前卫健系统下属单位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工作能力有待提升。需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本部门科室集中培训,加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2021年卫健局将着手从以下两方面改进工作: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从制度上下功夫。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合力。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经常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互查,明确任务和目标、奖惩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9日
区卫健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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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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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往年年报
区卫健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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