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0-105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政办发〔2020〕1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1
登记号 AGSD01-2020-0006 有效性 有效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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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1 10:55:58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稳步推进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打造“美丽拱墅”建设升级版。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9月底,完成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1年底,通过首批省级评估,打造生态循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智慧、多方共治的“无废拱墅”;到2023年底,我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达到国内试点“无废城市”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生活垃圾,打造绿色生活体系

强化生活垃圾控量减量。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推进易腐垃圾减量化。大力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到2022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以上。(牵头单位:区分类办,配合单位: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以下均需各街道、园区属地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严格执行“限塑令”和加强塑料污染防治的政策意见,重点治理快递等新兴领域过度包装垃圾。(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绿色办公。(牵头单位:区分类办,配合单位: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取消易腐垃圾袋发放。到2020年,实现全区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严格执行新省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推行分类设施改造提升,完成“黄桶”换“灰桶”分类设施标准化更新。全面落实层级众包制、行业责任制、桶长点长制,进一步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全面实行全区生活小区“定时定点”投放,规范公建单位场所分类。提升分类清运能力,满足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要求。完善商业街“定时定点”清运全覆盖,使分类上门收运成为沿街商户新时尚。到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

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拱墅特色,完善可回收物回收运行体系。推进全区“两网融合”体系建设,鼓励小区单位科学设置可回收物分类设施,提高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大件垃圾规范清运监管处置能力。充分发挥现有150个再生资源网点,提升可回收物回收运行体系覆盖面,实现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楼宇、写字楼、商业体设置独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做到各类高低价值可回收物精细分类。探索社区特色的积分兑换奖励制度。制定玻璃、泡沫、纸类、家电等不同类型的再生资源回收闭环线路。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

进一步强化处置能力。推进生鲜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各街道完成1处农贸市场、生鲜果蔬超市、综合体的易腐垃圾就地减量点。到2020年,实现全区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二)聚焦建筑垃圾,打造绿色建筑体系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鼓励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绿色施工示范。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规范清运、安全处置和有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文明施工工地等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态修复等工作,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鼓励引导使用再生产品,鼓励其它建设工程优先使用再生产品。(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

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到202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

(三)聚焦工业固废,打造绿色生产体系

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化清零要求和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年度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到2020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保持在5%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厂房,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落实分类贮存收集规范专业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信息填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夯实实验室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落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在册的检测机构的实验室废物的分类收集及贮存,到2020年,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落实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收集、转运等活动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

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积极探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途径。到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四)聚焦医疗垃圾,打造风险防控体系

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用品及医用可回收玻璃瓶的合规分类、统一包装,委托第三方合规资质单位进行收运、消毒、回收利用。到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

严格医疗废物处置。落实“小箱进大箱”的要求。医疗废物实现全过程监管,完善医疗废物在线监控,继续推进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全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全覆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五)聚焦碧水蓝天,打造污染防治体系

推进废水无直排。开展生活居住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截污纳管情况排查,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深入开展其他类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0年,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治水办,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泵站建设,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治水办,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实现废气无臭味。进一步深化“五气共治”,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清洁排放区”建设。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6%。基本消除恶臭异味污染,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

(六)聚焦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

围绕各类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环节,落实、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卫健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制定2项以上“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牵头单位:区治理固体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固废区域协同处置机制,促进设施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七)聚焦创新引导,健全技术体系

推动治理技术本地化。鼓励污染防治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促进固体废物处置技术转移转化。加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领域污染防治技术的优化和研发,重点突破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八)聚焦产业生态,健全市场体系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依托“环境医院”做好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培育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2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机制。构建就地就近、价格合理、途径便捷的利用处置渠道。(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

(九)聚焦数字智慧,健全监管体系

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和杭州市“城市大脑”,形成产废“一本账”。到2020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区发改经信局)推动各类固体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区公安分局)打造智慧型固体废物全链条循环利用新格局。(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单位从事相关运输活动行为。(牵头单位: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

共建群防群治。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全面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查处,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十)聚焦多方共治,健全宣教体系

培育宣传教育载体。以“环境日”等系列活动形式开展全域“无废城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化普法行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鼓励杭州市环境集团等区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化解邻避效应。(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以大运河等区内重要景区为重点,建设“无废景区”。鼓励旅游景区采用绿色环保材料,推动门票全面电子化和商品包装绿色化。(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创新宣传教育途径。在学校普及“无废城市”宣传,开展“无废学校”创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以亚运会为契机,推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区内重点展示平台推出“无废城市”宣传。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合作。面向社会推出一批优秀的“无废”文化宣传品。(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到2020年,满意度达到80%以上。(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拱墅区治理固体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密切部门协作和条块联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为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治废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工作简报和会议、文件、政务公开栏通报等方式,对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典型做法进行工作交流。适时召开协调会议,调度工作进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范围。加强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督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四)营造“无废”氛围。强化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无废城市”知识培训。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本工作方案自2020年9月7日起施行。


附件: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

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目标

指标内容

2019年

现状值

目标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产废

无增长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生态环境分局

区统计局、各街道、园区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0

5%

区发改经信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3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城市

负增长

零增长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4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90%

区住建局

各街道、园区

5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


70%

区分类办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

 

6       

资源

无浪费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44%

97%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7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城镇

40%

60%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

各街道、园区

8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90.45%

60%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9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80%以上

区卫健局

区商务局、各街道、园区

10    

设施

无缺口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100%

99%

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经信局、各街道、园区

1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市

100%

100%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12    

设施

无缺口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区卫健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13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3

2个以上

区商务局

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园区

14    

监管

无盲区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100%

80%以上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15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100%

生态环境分局

运管拱墅管理处、各街道、园区

 

16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00%

100%

区公安分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17    

固废

无倾倒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城镇

100%

100%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18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区卫健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19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园区

20    

保障

无缺位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

2个以上

区治废办

各街道、园区

21    

保障

无缺位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建立考核

办法

区考评办

各街道、园区

22    

废水

无直排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镇(街道)

60%

100%

区治水办

(河长办)

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园区

生活小区

81.32%

100%

2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100%

80%以上

区治水办

(河长办)

各街道、园区

24    

废气

无臭味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75.6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25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28.6%

负增长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26    

公众

满意度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0%以上

区统计局、各街道、园区


备注: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依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制定,共涉及26个指标,其中必选指标19个(无符号标记),参考指标5个(用☆标记),自选指标2个(用◇标记)。

拱政办发15: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行政规范性文件
区府办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K1493206-6/2020-10501

文号

拱政办发〔2020〕15号

公布日期

2020-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稳步推进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打造“美丽拱墅”建设升级版。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9月底,完成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1年底,通过首批省级评估,打造生态循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智慧、多方共治的“无废拱墅”;到2023年底,我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达到国内试点“无废城市”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生活垃圾,打造绿色生活体系

强化生活垃圾控量减量。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推进易腐垃圾减量化。大力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到2022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以上。(牵头单位:区分类办,配合单位: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以下均需各街道、园区属地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严格执行“限塑令”和加强塑料污染防治的政策意见,重点治理快递等新兴领域过度包装垃圾。(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绿色办公。(牵头单位:区分类办,配合单位: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取消易腐垃圾袋发放。到2020年,实现全区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严格执行新省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推行分类设施改造提升,完成“黄桶”换“灰桶”分类设施标准化更新。全面落实层级众包制、行业责任制、桶长点长制,进一步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全面实行全区生活小区“定时定点”投放,规范公建单位场所分类。提升分类清运能力,满足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要求。完善商业街“定时定点”清运全覆盖,使分类上门收运成为沿街商户新时尚。到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

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拱墅特色,完善可回收物回收运行体系。推进全区“两网融合”体系建设,鼓励小区单位科学设置可回收物分类设施,提高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大件垃圾规范清运监管处置能力。充分发挥现有150个再生资源网点,提升可回收物回收运行体系覆盖面,实现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楼宇、写字楼、商业体设置独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做到各类高低价值可回收物精细分类。探索社区特色的积分兑换奖励制度。制定玻璃、泡沫、纸类、家电等不同类型的再生资源回收闭环线路。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

进一步强化处置能力。推进生鲜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各街道完成1处农贸市场、生鲜果蔬超市、综合体的易腐垃圾就地减量点。到2020年,实现全区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二)聚焦建筑垃圾,打造绿色建筑体系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鼓励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绿色施工示范。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规范清运、安全处置和有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文明施工工地等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态修复等工作,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鼓励引导使用再生产品,鼓励其它建设工程优先使用再生产品。(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

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到202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

(三)聚焦工业固废,打造绿色生产体系

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化清零要求和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年度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到2020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保持在5%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厂房,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落实分类贮存收集规范专业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信息填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夯实实验室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落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在册的检测机构的实验室废物的分类收集及贮存,到2020年,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落实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收集、转运等活动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

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积极探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途径。到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四)聚焦医疗垃圾,打造风险防控体系

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用品及医用可回收玻璃瓶的合规分类、统一包装,委托第三方合规资质单位进行收运、消毒、回收利用。到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

严格医疗废物处置。落实“小箱进大箱”的要求。医疗废物实现全过程监管,完善医疗废物在线监控,继续推进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全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全覆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五)聚焦碧水蓝天,打造污染防治体系

推进废水无直排。开展生活居住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截污纳管情况排查,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深入开展其他类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0年,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治水办,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泵站建设,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治水办,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实现废气无臭味。进一步深化“五气共治”,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清洁排放区”建设。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6%。基本消除恶臭异味污染,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

(六)聚焦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

围绕各类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环节,落实、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卫健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制定2项以上“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牵头单位:区治理固体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固废区域协同处置机制,促进设施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七)聚焦创新引导,健全技术体系

推动治理技术本地化。鼓励污染防治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促进固体废物处置技术转移转化。加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领域污染防治技术的优化和研发,重点突破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八)聚焦产业生态,健全市场体系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依托“环境医院”做好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培育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2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机制。构建就地就近、价格合理、途径便捷的利用处置渠道。(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

(九)聚焦数字智慧,健全监管体系

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和杭州市“城市大脑”,形成产废“一本账”。到2020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区发改经信局)推动各类固体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区公安分局)打造智慧型固体废物全链条循环利用新格局。(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单位从事相关运输活动行为。(牵头单位:交通运输执法拱墅大队)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

共建群防群治。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全面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查处,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十)聚焦多方共治,健全宣教体系

培育宣传教育载体。以“环境日”等系列活动形式开展全域“无废城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化普法行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鼓励杭州市环境集团等区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化解邻避效应。(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拱墅分局)以大运河等区内重要景区为重点,建设“无废景区”。鼓励旅游景区采用绿色环保材料,推动门票全面电子化和商品包装绿色化。(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创新宣传教育途径。在学校普及“无废城市”宣传,开展“无废学校”创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以亚运会为契机,推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区内重点展示平台推出“无废城市”宣传。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合作。面向社会推出一批优秀的“无废”文化宣传品。(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到2020年,满意度达到80%以上。(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拱墅区治理固体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密切部门协作和条块联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为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治废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工作简报和会议、文件、政务公开栏通报等方式,对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典型做法进行工作交流。适时召开协调会议,调度工作进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范围。加强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督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四)营造“无废”氛围。强化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无废城市”知识培训。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本工作方案自2020年9月7日起施行。


附件: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

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目标

指标内容

2019年

现状值

目标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产废

无增长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生态环境分局

区统计局、各街道、园区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0

5%

区发改经信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3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城市

负增长

零增长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4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90%

区住建局

各街道、园区

5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


70%

区分类办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

 

6       

资源

无浪费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44%

97%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7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城镇

40%

60%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

各街道、园区

8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90.45%

60%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9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80%以上

区卫健局

区商务局、各街道、园区

10    

设施

无缺口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100%

99%

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经信局、各街道、园区

1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市

100%

100%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12    

设施

无缺口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区卫健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13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3

2个以上

区商务局

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园区

14    

监管

无盲区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100%

80%以上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15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100%

生态环境分局

运管拱墅管理处、各街道、园区

 

16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00%

100%

区公安分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17    

固废

无倾倒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城镇

100%

100%

区城管局

各街道、园区

18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区卫健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园区

19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园区

20    

保障

无缺位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

2个以上

区治废办

各街道、园区

21    

保障

无缺位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建立考核

办法

区考评办

各街道、园区

22    

废水

无直排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镇(街道)

60%

100%

区治水办

(河长办)

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园区

生活小区

81.32%

100%

2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100%

80%以上

区治水办

(河长办)

各街道、园区

24    

废气

无臭味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75.6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25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28.6%

负增长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区

26    

公众

满意度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0%以上

区统计局、各街道、园区


备注: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依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制定,共涉及26个指标,其中必选指标19个(无符号标记),参考指标5个(用☆标记),自选指标2个(用◇标记)。

拱政办发15: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