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0-105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1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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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8-11 09:49:31 点击率:


一、背景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该方案中提出的总体要求,以及主要任务重提出的“实施工业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六大项工作内容。

2、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该文件中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中提出的“推动区域工业高质量发展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等五项试点工作任务和制定为落实“无废城市”建设任务要求而需要开展的任务清单,以及文件中设置的“无废城市”建设59项指标体系。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文件提出的“到2023年底,全省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提出的十项主要任务,以及制定“四张清单”的任务要求。

4、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文件中提出的33项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

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34号),文件提出“到2021年9月,全市及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建成省级‘无废城市’;到2023年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无废城市’”的目标要求,以及提出的九项工作举措。

二、任务目标

到2021年9月底,完成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1年底,通过首批省级评估。打造生态循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智慧、多方共治的“无废拱墅”,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指标清单见附件一)。

到2023年底,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达到国内试点“无废城市”要求。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于7月22日至7月30日,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0/7/21/art_1230043_53136570.html)主动公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未收到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和杭州亚运会筹办为契机,稳步推进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打造“美丽拱墅”建设升级版。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四大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以闭环式管理为核心,摸清底数、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补齐短板,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1、聚焦生活垃圾,打造绿色生活体系。强化生活垃圾控量减量,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强化处置能力。

2、聚焦建筑垃圾,打造绿色建筑体系。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3、聚焦工业固废,打造绿色生产体系。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落实分类贮存收集规范专业化,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4、聚焦医疗垃圾,打造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严格医疗废物处置,

5、聚焦碧水蓝天,打造污染防治体系。推进废水无直排,实现废气无臭味。

6、聚焦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紧密围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环节,落实、明确各个部门监管职责。

7、聚焦创新引导,健全技术体系。推动治理技术本地化。

8、聚焦产业生态,健全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

9、聚焦数字智慧,健全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共建群防群治。

10、聚焦多方共治,健全宣教体系。培育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宣传教育途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拱墅区治理固体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

2、健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强化督查考核。通过“协同督导”“服务督导”等工作模式,依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动态督导、全程跟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4、营造“无废”氛围。强化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无废城市”知识培训,提升发展全域“无废城市”理念推进能力。

五、适用范围

拱墅区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居民群众等协同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六、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0年8月7日起实施。

七、文件术语解释

“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八、解读单位

本文解读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杨立明

联系电话:889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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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0-10573

公布日期

2020-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背景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该方案中提出的总体要求,以及主要任务重提出的“实施工业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六大项工作内容。

2、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该文件中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中提出的“推动区域工业高质量发展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等五项试点工作任务和制定为落实“无废城市”建设任务要求而需要开展的任务清单,以及文件中设置的“无废城市”建设59项指标体系。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文件提出的“到2023年底,全省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提出的十项主要任务,以及制定“四张清单”的任务要求。

4、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文件中提出的33项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

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34号),文件提出“到2021年9月,全市及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建成省级‘无废城市’;到2023年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无废城市’”的目标要求,以及提出的九项工作举措。

二、任务目标

到2021年9月底,完成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1年底,通过首批省级评估。打造生态循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智慧、多方共治的“无废拱墅”,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指标清单见附件一)。

到2023年底,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达到国内试点“无废城市”要求。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于7月22日至7月30日,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0/7/21/art_1230043_53136570.html)主动公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未收到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和杭州亚运会筹办为契机,稳步推进拱墅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打造“美丽拱墅”建设升级版。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四大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以闭环式管理为核心,摸清底数、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补齐短板,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1、聚焦生活垃圾,打造绿色生活体系。强化生活垃圾控量减量,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强化处置能力。

2、聚焦建筑垃圾,打造绿色建筑体系。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3、聚焦工业固废,打造绿色生产体系。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落实分类贮存收集规范专业化,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4、聚焦医疗垃圾,打造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严格医疗废物处置,

5、聚焦碧水蓝天,打造污染防治体系。推进废水无直排,实现废气无臭味。

6、聚焦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紧密围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环节,落实、明确各个部门监管职责。

7、聚焦创新引导,健全技术体系。推动治理技术本地化。

8、聚焦产业生态,健全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

9、聚焦数字智慧,健全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共建群防群治。

10、聚焦多方共治,健全宣教体系。培育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宣传教育途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拱墅区治理固体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

2、健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强化督查考核。通过“协同督导”“服务督导”等工作模式,依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动态督导、全程跟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4、营造“无废”氛围。强化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无废城市”知识培训,提升发展全域“无废城市”理念推进能力。

五、适用范围

拱墅区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居民群众等协同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六、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0年8月7日起实施。

七、文件术语解释

“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八、解读单位

本文解读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杨立明

联系电话:889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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