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29 10:31:46 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浙江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做出拱墅贡献。

一、聚焦助力城区治理,推进品质政务公开

(一)以公开促质量,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在公开平台上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标准电子文本格式展示,且公开要素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区数据资源局,各街道]

(二)以公开促决策,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加快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公众听证、企业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的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且占比达50%以上。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通过门户网站等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以公开促服务,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权力清单迭代升级,形成并公开统一规范的精细化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围绕公民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大力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实施政务服务意见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办、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拱墅区税务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四)以公开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强化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五)以公开促品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精神,按照《拱墅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排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2020年底前,基层政府全面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和涉及基层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聚焦发布解读回应,推进互动政务公开

(一)建立定期发布机制,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围绕2020年政务工作任务,加大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多元解读重要政策,提升政策解读效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具体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2020年5月起发布的需要解读的文件要以文字及图解方式进行解读,鼓励更多元方式进行解读。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现场宣讲等方式,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据实例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精准满足群众需求。畅通回应渠道,在公开平台设置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相关栏目及时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作出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围绕住房保障、金融安全、生态环境、教育改革、食品安全、交通出行等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委网信办、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聚焦各项重点领域,推进精准政务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信。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做好稳企业稳增长信息公开。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中共拱墅区委 拱墅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等宣传解读工作,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优化完善拱墅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亲清在线”,不断做优诉求直达、惠企政策、行政许可、互动交流等栏目。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更好解决企业办事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大建设”、特色小镇和未来社区相关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专栏,各单位要参照推进落实。集中公开部门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公共资源配置行政审批批准结果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共资源交易等公开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四)强化重点民生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区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明确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并完善各部门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机制,集中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信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提供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查询服务和养老保险个性化测算服务。扩大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公开,进一步梳理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请及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公开慈善信息、福彩公益金信息。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加强医疗便民惠民政策举措的发布,规范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召回、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舒心就医服务、医养结合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的公开范围。在食品安全信息中扩展执法整治信息、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类信息、消费警示信息、科普类信息等。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完成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检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完善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专业服务信息、避灾安置场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及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应急安全体验馆等信息公开。拓展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园林绿化、文化遗产、智慧消防、购买服务等信息,逐步推进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共体育场馆和中小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情况、群众性体育赛事、公益性健身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府办、各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四、聚焦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智能政务公开

(一)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拱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搜索功能,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各街道]

(二)扎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加强整合和规范管理。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成为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数据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五、聚焦完善保障机制,推进深度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公开重点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等配套制度。[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职责。针对今年主抓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落实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要点要求,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区府办将对有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结果。[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2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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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拱墅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浙江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做出拱墅贡献。

一、聚焦助力城区治理,推进品质政务公开

(一)以公开促质量,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在公开平台上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标准电子文本格式展示,且公开要素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区数据资源局,各街道]

(二)以公开促决策,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加快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公众听证、企业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的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且占比达50%以上。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通过门户网站等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以公开促服务,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权力清单迭代升级,形成并公开统一规范的精细化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围绕公民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大力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实施政务服务意见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办、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拱墅区税务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四)以公开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强化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五)以公开促品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精神,按照《拱墅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排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2020年底前,基层政府全面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和涉及基层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聚焦发布解读回应,推进互动政务公开

(一)建立定期发布机制,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围绕2020年政务工作任务,加大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多元解读重要政策,提升政策解读效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具体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2020年5月起发布的需要解读的文件要以文字及图解方式进行解读,鼓励更多元方式进行解读。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现场宣讲等方式,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据实例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精准满足群众需求。畅通回应渠道,在公开平台设置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相关栏目及时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作出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围绕住房保障、金融安全、生态环境、教育改革、食品安全、交通出行等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委网信办、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聚焦各项重点领域,推进精准政务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信。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做好稳企业稳增长信息公开。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中共拱墅区委 拱墅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等宣传解读工作,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优化完善拱墅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亲清在线”,不断做优诉求直达、惠企政策、行政许可、互动交流等栏目。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更好解决企业办事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大建设”、特色小镇和未来社区相关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专栏,各单位要参照推进落实。集中公开部门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公共资源配置行政审批批准结果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共资源交易等公开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四)强化重点民生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区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明确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并完善各部门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机制,集中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信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提供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查询服务和养老保险个性化测算服务。扩大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公开,进一步梳理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请及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公开慈善信息、福彩公益金信息。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加强医疗便民惠民政策举措的发布,规范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召回、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舒心就医服务、医养结合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的公开范围。在食品安全信息中扩展执法整治信息、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类信息、消费警示信息、科普类信息等。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完成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检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完善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专业服务信息、避灾安置场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及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应急安全体验馆等信息公开。拓展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园林绿化、文化遗产、智慧消防、购买服务等信息,逐步推进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共体育场馆和中小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情况、群众性体育赛事、公益性健身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府办、各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四、聚焦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智能政务公开

(一)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拱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搜索功能,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各街道]

(二)扎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加强整合和规范管理。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成为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数据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五、聚焦完善保障机制,推进深度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公开重点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等配套制度。[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职责。针对今年主抓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落实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要点要求,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区府办将对有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结果。[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