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2 17:14:19 浏览次数:

2019年,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规范程序,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平台建设方面,全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拱墅司法”微信公众号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条,其中: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79条;通过“拱墅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推送304条内容。我局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在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拱墅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全面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36

38972.09598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办理中的监督和救济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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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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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规范程序,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平台建设方面,全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拱墅司法”微信公众号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条,其中: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79条;通过“拱墅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推送304条内容。我局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在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拱墅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全面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36

38972.09598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办理中的监督和救济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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