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墅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2 16:17:4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湖墅街道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0年工作思路等三方面。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街道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街道文件6条,财政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根据浙江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工作要求,对街道、下辖七个社区,及辖区内服务窗口和文化体育网点概况、照片、详细地址等进行了录入与定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5、平台建设方面。线上打造网站、数字电视、微博微信、综合自助机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政务公开事项一网集成。开辟政务公开数字电视频道,用户在家打开电视即可查阅政务信息。着力打造融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将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受众面近2万人。

6、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区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4058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社会宣传面不广,居民对街道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不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对需要公开的项目掌握不佳。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

1、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便民为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2、深化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定期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墅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2 16:1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湖墅街道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0年工作思路等三方面。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街道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街道文件6条,财政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根据浙江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工作要求,对街道、下辖七个社区,及辖区内服务窗口和文化体育网点概况、照片、详细地址等进行了录入与定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5、平台建设方面。线上打造网站、数字电视、微博微信、综合自助机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政务公开事项一网集成。开辟政务公开数字电视频道,用户在家打开电视即可查阅政务信息。着力打造融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将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受众面近2万人。

6、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区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4058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社会宣传面不广,居民对街道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不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对需要公开的项目掌握不佳。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

1、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便民为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2、深化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定期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