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7 16:00:3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由办主要领导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我办作为新成立机构,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了本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班子信息、内设机构信息,并编制发布了《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向拱墅资讯报送部门工作类动态信息24条。没有发生未经第三方同意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等方面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2673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几点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不突出,缺乏固定的工作机制。

我办将在新的一年积极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等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办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充实相关人员,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的力度,确定好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各项要求,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切实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平台建设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附件5: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7 16:0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由办主要领导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我办作为新成立机构,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了本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班子信息、内设机构信息,并编制发布了《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向拱墅资讯报送部门工作类动态信息24条。没有发生未经第三方同意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等方面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2673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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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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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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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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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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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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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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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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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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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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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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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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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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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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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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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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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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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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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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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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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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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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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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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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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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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几点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不突出,缺乏固定的工作机制。

我办将在新的一年积极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等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办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充实相关人员,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的力度,确定好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各项要求,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切实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平台建设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附件5: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