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19-14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下政办发〔2019〕2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附件 关于《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下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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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下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9-30 17:45:11 点击率:

一、清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暂时保留)、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为保障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6月起,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按照下司〔2019〕11 号文件要求,这次清理的范围是:2019年6月30日之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下司〔2019〕11 号文件下发后,区司法局牵头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梳理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主要执行部门负责进行评估、提出清理意见;二是清理的初步结果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14日在下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三是经由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审核;四是清理结果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经区政府第三十一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0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

四、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职能调整的文件,按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实施。对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继续有效或者暂时保留的文件中涉及工作职能调整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9号)的规定,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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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下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K1493206-6/2019-14903

公布日期

2019-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清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暂时保留)、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为保障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6月起,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按照下司〔2019〕11 号文件要求,这次清理的范围是:2019年6月30日之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下司〔2019〕11 号文件下发后,区司法局牵头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梳理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主要执行部门负责进行评估、提出清理意见;二是清理的初步结果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14日在下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三是经由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审核;四是清理结果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经区政府第三十一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0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

四、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职能调整的文件,按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实施。对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继续有效或者暂时保留的文件中涉及工作职能调整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9号)的规定,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