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8 11:41:01 浏览次数: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住建局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区住建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

2018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0件,均依法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需更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继续把好公开内容审核关,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对于行政发文,分管领导确认公开发布的,3个工作日内挂网公开。

2、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8 11:41

浏览次数: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住建局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区住建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

2018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0件,均依法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需更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继续把好公开内容审核关,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对于行政发文,分管领导确认公开发布的,3个工作日内挂网公开。

2、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