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7 14:31:0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教育局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拱墅”(http://www.go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拱墅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邮编:310015;电话:0571-88259981;传真:0571-88259991;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为宗旨,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统一部署,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通力协作,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落实到人,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科室)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各科室相关人员协办。适时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要求基层学校也成立信息工作机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为信息分管领导,1~2名专(兼)职信息员,建设了一支素质高、业务全的信息员队伍,将信息工作纳入基层学校督导评估考核范围,以提高基层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围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区教育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编制和完善《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为民办实事项目、重要工作、其它公开信息等目录进行了界定,各科室根据目录和指南,认真梳理可对外公开的文件,努力使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完整、准确、真实。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1名局领导任教育新闻发言人。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实行“谁履职,谁制作、谁更新”“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和“初审、审核两级审查”的主动公开原则,明确机关各科室的责任,对主动公开信息采取“起草、审查、发布”三个流程来操作。

(三)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定期对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科室经办人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完善新媒体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升信息员的业务素质。2018年,我局召开2次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培训会”,介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学校信息员进行信息写作、采编、报送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信息工作水平。

(四)多方联动,自觉接受监督。实施“阳光监督”。健全监察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接待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做好信访的办理,着力化解各类教育矛盾。完善廉政风险干预系统,发挥网络干预作用。利用学校教代会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做好学校“减负”、教师减负、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督查。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擦亮阳光招生、阳光食堂、阳光人事、阳光资助、阳光审批“五个阳光”品牌,学区地图等创新举措为拱墅区老百姓子女入学带来切实便利;《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片组管理规范》被批准发布为杭州市地方标准;对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任免、业务考核等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保障了教职工享有学校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窗受理、简化流程,区教育局用阳光公开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8年,我局在拱墅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拱墅教育、拱墅资讯、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试点义务教育领域5个专题下的教师招聘、人事任免、教师资格认定、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财政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公告公示等20个大栏目,(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6件。2018年通过各大平台发布信息报道1797件,其中国家级29篇,省级72篇,市级613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2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新闻媒体以便于群众知晓的形式拓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积。积极完善信息,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窗口,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考试、人事招考、为民办实事、招投标等重点工作内容及时更新。公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为群众投诉、举报等提供平台,使人民群众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我局努力将“拱墅区人民政府政务平台——拱墅教育”建设成为一个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教育信息服务平台,方便公众及时查询教育信息。对今年推进阳光招生、重点工程建设和民办幼儿园审批等重点工作,不仅在政府公开网上公布,同时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报纸等媒体,创新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方便师生、民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0件,涉及学生入学、教育服务区划分等方面,均按有关要求给予答复,同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8年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归集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申请回复流程有待进一步标准化、及时化。三是信息公开和动态信息的发布质量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更新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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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教育局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拱墅”(http://www.go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拱墅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邮编:310015;电话:0571-88259981;传真:0571-88259991;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为宗旨,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统一部署,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通力协作,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落实到人,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科室)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各科室相关人员协办。适时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要求基层学校也成立信息工作机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为信息分管领导,1~2名专(兼)职信息员,建设了一支素质高、业务全的信息员队伍,将信息工作纳入基层学校督导评估考核范围,以提高基层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围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区教育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编制和完善《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为民办实事项目、重要工作、其它公开信息等目录进行了界定,各科室根据目录和指南,认真梳理可对外公开的文件,努力使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完整、准确、真实。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1名局领导任教育新闻发言人。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实行“谁履职,谁制作、谁更新”“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和“初审、审核两级审查”的主动公开原则,明确机关各科室的责任,对主动公开信息采取“起草、审查、发布”三个流程来操作。

(三)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定期对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科室经办人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完善新媒体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升信息员的业务素质。2018年,我局召开2次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培训会”,介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学校信息员进行信息写作、采编、报送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信息工作水平。

(四)多方联动,自觉接受监督。实施“阳光监督”。健全监察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接待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做好信访的办理,着力化解各类教育矛盾。完善廉政风险干预系统,发挥网络干预作用。利用学校教代会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做好学校“减负”、教师减负、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督查。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擦亮阳光招生、阳光食堂、阳光人事、阳光资助、阳光审批“五个阳光”品牌,学区地图等创新举措为拱墅区老百姓子女入学带来切实便利;《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片组管理规范》被批准发布为杭州市地方标准;对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任免、业务考核等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保障了教职工享有学校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窗受理、简化流程,区教育局用阳光公开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8年,我局在拱墅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拱墅教育、拱墅资讯、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试点义务教育领域5个专题下的教师招聘、人事任免、教师资格认定、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财政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公告公示等20个大栏目,(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6件。2018年通过各大平台发布信息报道1797件,其中国家级29篇,省级72篇,市级613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2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新闻媒体以便于群众知晓的形式拓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积。积极完善信息,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窗口,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考试、人事招考、为民办实事、招投标等重点工作内容及时更新。公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为群众投诉、举报等提供平台,使人民群众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我局努力将“拱墅区人民政府政务平台——拱墅教育”建设成为一个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教育信息服务平台,方便公众及时查询教育信息。对今年推进阳光招生、重点工程建设和民办幼儿园审批等重点工作,不仅在政府公开网上公布,同时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报纸等媒体,创新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方便师生、民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0件,涉及学生入学、教育服务区划分等方面,均按有关要求给予答复,同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8年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归集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申请回复流程有待进一步标准化、及时化。三是信息公开和动态信息的发布质量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更新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