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5 11:38:18 浏览次数:

2018年拱墅区区科技工业功能区管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园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管委会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2018年我管委会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中心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园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8年园区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网站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有时公开得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政务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

2、根据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快信息公开更新频次,强化日常自查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科技工业功能区管委会

2019年2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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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拱墅区区科技工业功能区管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园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管委会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2018年我管委会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中心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园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8年园区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网站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有时公开得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政务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

2、根据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快信息公开更新频次,强化日常自查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科技工业功能区管委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