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建发展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2 14:20:39 浏览次数:

2018年拱墅区城建发展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度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中心认真加强组织管理,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机构概况、领导及工作人员信息、政府工作等内容。2018年我中心网站信息发布87条,政府信息公开41条,总共发布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我中心共计收到信息公开转办单19件,全部办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中心无应诉行政复议,无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等问题。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2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城建发展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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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拱墅区城建发展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度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中心认真加强组织管理,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机构概况、领导及工作人员信息、政府工作等内容。2018年我中心网站信息发布87条,政府信息公开41条,总共发布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我中心共计收到信息公开转办单19件,全部办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中心无应诉行政复议,无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等问题。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