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18-092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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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8-08-10 | 发布日期 | 2018-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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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8-10 09:41:03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落实我区“文化引领”战略,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及“运河沿岸名区”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增强我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的意见》(浙委发〔2017〕36号)、《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杭政办函〔2017〕45号)、《关于推进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7〕77号)、《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发展规划(2018-2021)》(拱委〔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政策全面融入全区财政政策的整体框架,与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充分衔接,针对文创企业需求,突出文创产业特点,是对全区政策体系的一个补充,对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框架及内容
《若干政策》具体包括: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文创园区提升发展、鼓励数字内容产业集聚、鼓励文创人才集聚发展、鼓励文创精品内容生产、鼓励举办高端文创活动等六大部分。
(二)重要举措
1、注重企业发展质量。从适用范围、经营规模、财政贡献等方面设置条件,对达到一定规模、一定增幅、具有一定贡献和发展潜力的项目给予资助。
2、产业重点更加突出。按照《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发展规划(2018-2021)》提出的重点产业,着力培育数字内容产业,巩固提升设计服务、信息服务、影视传媒、文化休闲等传统优势产业。
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鼓励企业创作精品力作、举办高端活动、扩大影响力,鼓励文创人才集聚发展。
4、政策支持与企业服务并举。除政策方面的六条以外,还提出五个方面的服务举措,从政策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管理服务、宣传服务等方面为文创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文件执行
一是专题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讨论会,就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起草情况等开展讨论并确定内容。
二是专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整体梳理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是对接法制办,认真讨论梳理拟规定的主要制度(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体条文。
四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的试用范围、政策内容、服务举措、其他事项等明确规定进行审查。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解读人:郑秋霞;联系电话:88196307。
索引号
K1493206-6/2018-09249
公布日期
2018-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落实我区“文化引领”战略,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及“运河沿岸名区”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增强我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的意见》(浙委发〔2017〕36号)、《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杭政办函〔2017〕45号)、《关于推进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7〕77号)、《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发展规划(2018-2021)》(拱委〔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政策全面融入全区财政政策的整体框架,与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充分衔接,针对文创企业需求,突出文创产业特点,是对全区政策体系的一个补充,对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框架及内容
《若干政策》具体包括: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文创园区提升发展、鼓励数字内容产业集聚、鼓励文创人才集聚发展、鼓励文创精品内容生产、鼓励举办高端文创活动等六大部分。
(二)重要举措
1、注重企业发展质量。从适用范围、经营规模、财政贡献等方面设置条件,对达到一定规模、一定增幅、具有一定贡献和发展潜力的项目给予资助。
2、产业重点更加突出。按照《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发展规划(2018-2021)》提出的重点产业,着力培育数字内容产业,巩固提升设计服务、信息服务、影视传媒、文化休闲等传统优势产业。
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鼓励企业创作精品力作、举办高端活动、扩大影响力,鼓励文创人才集聚发展。
4、政策支持与企业服务并举。除政策方面的六条以外,还提出五个方面的服务举措,从政策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管理服务、宣传服务等方面为文创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文件执行
一是专题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讨论会,就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起草情况等开展讨论并确定内容。
二是专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整体梳理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是对接法制办,认真讨论梳理拟规定的主要制度(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体条文。
四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的试用范围、政策内容、服务举措、其他事项等明确规定进行审查。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解读人:郑秋霞;联系电话:8819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