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18-09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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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政办发〔2018〕1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4-03 | 发布日期 | 2018-04-03 |
附件 | |||
关联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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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4-03 16:07:34 点击率: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生态文明工作要求,全面打好“五水共治”持久战,严格落实河长制,严防反弹回潮,满足群众“亲水”需求。按照拱墅区“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的设计要求及《美丽河道评价标准》(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1/T0226-2017),结合我区“美丽河道、亲水拱墅”创建行动实际,制定《拱墅区创建“美丽河道、亲水拱墅”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加强城市河道精细化管理、创建美丽河道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杭河洁办(2018)14号)。
二、主要内容
本《行动计划》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创建原则。全区以“美丽河道、亲水拱墅”创建为载体,检查治水作为推动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民生品质的重要突破口,巩固全区剿灭劣V类水成果,创建更为生态宜居的水环境。
第二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创建目标。到2018年底创建19条美丽河道,2019年创建21条美丽河道,2020年创建23条美丽河道。
第三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创建标准。主要包括水清流畅、岸绿景美、设施完好、文化彰显、社会满意及应急管理等六方面具体内容。
第四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职责与分工。明确街道总河长与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五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工作机制,主要建立联席会议、河道工程四问四权、文化挖掘考核机制、“美丽河道”评价通报体系和三级督办、“美丽河道”专项巡查、河道应急突发考核及考核通报等七项工作机制。
第六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责任追究、营造良好氛围等四项具体工作要求。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管局;
解读人:钱志卫,电话:88809781。
索引号
K1493206-6/2018-09429
公布日期
2018-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生态文明工作要求,全面打好“五水共治”持久战,严格落实河长制,严防反弹回潮,满足群众“亲水”需求。按照拱墅区“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的设计要求及《美丽河道评价标准》(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1/T0226-2017),结合我区“美丽河道、亲水拱墅”创建行动实际,制定《拱墅区创建“美丽河道、亲水拱墅”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加强城市河道精细化管理、创建美丽河道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杭河洁办(2018)14号)。
二、主要内容
本《行动计划》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创建原则。全区以“美丽河道、亲水拱墅”创建为载体,检查治水作为推动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民生品质的重要突破口,巩固全区剿灭劣V类水成果,创建更为生态宜居的水环境。
第二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创建目标。到2018年底创建19条美丽河道,2019年创建21条美丽河道,2020年创建23条美丽河道。
第三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创建标准。主要包括水清流畅、岸绿景美、设施完好、文化彰显、社会满意及应急管理等六方面具体内容。
第四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职责与分工。明确街道总河长与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五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工作机制,主要建立联席会议、河道工程四问四权、文化挖掘考核机制、“美丽河道”评价通报体系和三级督办、“美丽河道”专项巡查、河道应急突发考核及考核通报等七项工作机制。
第六部分:明确该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责任追究、营造良好氛围等四项具体工作要求。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管局;
解读人:钱志卫,电话:8880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