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30 16:16:3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www.go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台州路1号1221室;邮编:310015;电话:88259658-814;传真:88259658-8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拱墅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要求,2017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等各项工作取得进展。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和分类,对原有《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对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减税降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信用信息、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更加符合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实际。 

2、规范工作机制。完善会议协调、检查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通过培训、加强日常交流等手段,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善主动公开的办理程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流程等。

3、加强平台建设。调整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负责全区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深化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监督区各部门住公开工作,确保网上信息公开的及时变更、内容规范。

4、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性试点工作。围绕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救灾、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公共资源交易等试点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梳理公开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公开标准、拓展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截止到12月31日,全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各类政府信息1046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32条,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2959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77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500条。

1、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以“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为公开平台,通过资金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全区各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由区财政局牵头推进全区总预决算公开,内容包含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部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公开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支出按功能科目已经细化到“项”级科目。由区一级主管部门负责部门预决算公开,各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后统一公开,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目标。公开内容包含部门的收支以及“三公”经费情况,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均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则已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均已公开。

2、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了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文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中小学招生工作和校园食堂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及时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提供长途出行、路况信息的查询。提供公共事业的服务信息,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环保、通讯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公开预防接种、传染病的控制等相关信息,缓解群众的紧张情绪。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预警信息、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信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处置方面的信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规文件及解。及时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控,公开拱墅区综合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在明确必选栏目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自选栏目,形成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同时整合成拱墅区信息公开目录。

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区档案局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2017年区档案局共计接待查阅者3066人次,提供档案、资料3157卷件,复印5981页次,为个人取证、工作查考、编史修志、经济建设等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资料。

3、新兴媒体 

由区委、区政府授权,开设“拱墅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账号。以“拱墅发布”为龙头,统筹区政府部门和各街道50余个网络子平台,针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据统计,2017年,仅区政府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78件,其中当面申请26件,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43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有依申请信息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申请行政复议11件,提起行政诉讼7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要求、公众期盼、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主动公开工作仍需深化,我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仍以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为主,双向性的实时互动程度不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仍需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存在设置不统一、专职人员少且变动频繁等问题,造成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缺乏保障,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仍需完善,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进一步深化,需拓展监督管理的方式渠道,如引进第三方社会评估等,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社会效果。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做好区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两会”、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和时间节点,我们计划4月底完成社会需求调研、公开数据收集、渠道建设,5月底完成各系统、渠道试行、培训,6月底完成小结、内部验收,7月底完成所有试点任务。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随机访谈等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调查,广泛征询公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需求以及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突破工作现有瓶颈的有效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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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www.go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台州路1号1221室;邮编:310015;电话:88259658-814;传真:88259658-8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拱墅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要求,2017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等各项工作取得进展。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和分类,对原有《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对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减税降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信用信息、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更加符合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实际。 

2、规范工作机制。完善会议协调、检查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通过培训、加强日常交流等手段,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善主动公开的办理程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流程等。

3、加强平台建设。调整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负责全区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深化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监督区各部门住公开工作,确保网上信息公开的及时变更、内容规范。

4、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性试点工作。围绕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救灾、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公共资源交易等试点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梳理公开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公开标准、拓展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截止到12月31日,全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各类政府信息1046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32条,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2959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77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500条。

1、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以“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为公开平台,通过资金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全区各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由区财政局牵头推进全区总预决算公开,内容包含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部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公开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支出按功能科目已经细化到“项”级科目。由区一级主管部门负责部门预决算公开,各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后统一公开,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目标。公开内容包含部门的收支以及“三公”经费情况,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均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则已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均已公开。

2、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了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文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中小学招生工作和校园食堂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及时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提供长途出行、路况信息的查询。提供公共事业的服务信息,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环保、通讯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公开预防接种、传染病的控制等相关信息,缓解群众的紧张情绪。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预警信息、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信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处置方面的信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规文件及解。及时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控,公开拱墅区综合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在明确必选栏目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自选栏目,形成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同时整合成拱墅区信息公开目录。

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区档案局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2017年区档案局共计接待查阅者3066人次,提供档案、资料3157卷件,复印5981页次,为个人取证、工作查考、编史修志、经济建设等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资料。

3、新兴媒体 

由区委、区政府授权,开设“拱墅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账号。以“拱墅发布”为龙头,统筹区政府部门和各街道50余个网络子平台,针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据统计,2017年,仅区政府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78件,其中当面申请26件,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43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有依申请信息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申请行政复议11件,提起行政诉讼7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要求、公众期盼、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主动公开工作仍需深化,我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仍以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为主,双向性的实时互动程度不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仍需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存在设置不统一、专职人员少且变动频繁等问题,造成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缺乏保障,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仍需完善,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进一步深化,需拓展监督管理的方式渠道,如引进第三方社会评估等,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社会效果。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做好区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两会”、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和时间节点,我们计划4月底完成社会需求调研、公开数据收集、渠道建设,5月底完成各系统、渠道试行、培训,6月底完成小结、内部验收,7月底完成所有试点任务。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随机访谈等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调查,广泛征询公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需求以及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突破工作现有瓶颈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