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18-093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政发〔2018〕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3-27 发布日期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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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3-27 15:24:45 点击率: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和建设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已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7家,老年食堂27个。但在硬件建设、服务水平、运行机制、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区人大、政协也多次提出有关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提案,均要求提升老年食堂和照料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将其真正地打造成社区为老服务的阵地。为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区民政局起草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民福〔2016〕212号)

2、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服务

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6〕56 号)

3、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杭民发〔2016〕417号)

4、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杭民发〔2017〕98号)

5、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杭民发〔2016〕239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及创新

(一)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精神。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一是服务站点全覆盖。2018年开展试点, 2019年普及至60%,到2020年实现站点全覆盖。二是服务对象全方位。到2020年底,确保全区6%以上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实现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以上。三是服务内容全过程。到2020年底,实现70%以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四是服务手段全智能。到2020年底,实现政府养老服务的决策、分析和供给能力智能化。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为先;坚持资源整合、多方联动;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4个原则。

第四部分:主要内容。“1234+X”模式,即建设“一平台、两厅堂、三中心、四队伍”,“一平台”,即区“阳光大管家”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两厅堂”,即设立“阳光客堂”和“阳光食堂”;“三中心”,即设置“阳光休养中心”“阳光健养中心”和“阳光乐养中心”;“四队伍”,即建立“阳光好管家”“阳光好小二” “阳光好帮手”和“阳光好大夫”;“X”特色服务,即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拓展助浴、全托、介护器具租赁等服务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阳光老人家”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大投入保障,2018年—2020年,区财政原则上按照各站点总投入5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四是建立督查机制,“阳光老人家”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区养老工作综合考评范围;五是营造宣传氛围,大力开展“阳光老人家”品牌宣传,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二)特色亮点

1、规范标识标准。站点名称统一为“阳光老人家”;logo统一为“阳光老人家”logo;视觉效果采用橙色系为主基调,辅以其他色彩和材质,营造温暖、贴心的氛围。

2、实现信息化管理。建设区“阳光大管家”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该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打造养老大数据、服务订制、监督反馈、互助联动、全天候支援保障五大子平台,所有数据延伸至各社区“阳光老人家”站点,为养老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3、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一是组建“阳光好小二”队伍,负责运营站点或依托覆盖全域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积极整合线上+线下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一键预约+上门送服务。二是组建“阳光好帮手”队伍,整合现有志愿者资源,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评估、积分兑换、服务质量监管等制度。三是组建“阳光好大夫”队伍,整合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医疗机构资源,实现医养深度融合。

4、突出特殊服务。各社区应在“1234”标准化建设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拓展助浴、全托、介护器具租赁等服务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拱墅区民政局

解读人:高雯

联系电话:87251791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K1493206-6/2018-09390

公布日期

2018-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和建设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已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7家,老年食堂27个。但在硬件建设、服务水平、运行机制、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区人大、政协也多次提出有关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提案,均要求提升老年食堂和照料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将其真正地打造成社区为老服务的阵地。为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区民政局起草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民福〔2016〕212号)

2、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服务

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6〕56 号)

3、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杭民发〔2016〕417号)

4、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杭民发〔2017〕98号)

5、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杭民发〔2016〕239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及创新

(一)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精神。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一是服务站点全覆盖。2018年开展试点, 2019年普及至60%,到2020年实现站点全覆盖。二是服务对象全方位。到2020年底,确保全区6%以上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实现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以上。三是服务内容全过程。到2020年底,实现70%以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四是服务手段全智能。到2020年底,实现政府养老服务的决策、分析和供给能力智能化。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为先;坚持资源整合、多方联动;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4个原则。

第四部分:主要内容。“1234+X”模式,即建设“一平台、两厅堂、三中心、四队伍”,“一平台”,即区“阳光大管家”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两厅堂”,即设立“阳光客堂”和“阳光食堂”;“三中心”,即设置“阳光休养中心”“阳光健养中心”和“阳光乐养中心”;“四队伍”,即建立“阳光好管家”“阳光好小二” “阳光好帮手”和“阳光好大夫”;“X”特色服务,即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拓展助浴、全托、介护器具租赁等服务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阳光老人家”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大投入保障,2018年—2020年,区财政原则上按照各站点总投入5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四是建立督查机制,“阳光老人家”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区养老工作综合考评范围;五是营造宣传氛围,大力开展“阳光老人家”品牌宣传,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二)特色亮点

1、规范标识标准。站点名称统一为“阳光老人家”;logo统一为“阳光老人家”logo;视觉效果采用橙色系为主基调,辅以其他色彩和材质,营造温暖、贴心的氛围。

2、实现信息化管理。建设区“阳光大管家”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该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打造养老大数据、服务订制、监督反馈、互助联动、全天候支援保障五大子平台,所有数据延伸至各社区“阳光老人家”站点,为养老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3、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一是组建“阳光好小二”队伍,负责运营站点或依托覆盖全域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积极整合线上+线下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一键预约+上门送服务。二是组建“阳光好帮手”队伍,整合现有志愿者资源,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评估、积分兑换、服务质量监管等制度。三是组建“阳光好大夫”队伍,整合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医疗机构资源,实现医养深度融合。

4、突出特殊服务。各社区应在“1234”标准化建设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拓展助浴、全托、介护器具租赁等服务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拱墅区民政局

解读人:高雯

联系电话:8725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