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08 11:35: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信息六大类的政府信息。2016年,共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8篇,总结规划1篇,财政预决算2篇,任免公告2篇,食品安全信息16篇,产品质量信息7篇,共计66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6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27件,同比增长605.55%,均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已妥善处理。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度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意识。加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条例的学习,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2、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强监督。按照要求,及时梳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资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6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0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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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信息六大类的政府信息。2016年,共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8篇,总结规划1篇,财政预决算2篇,任免公告2篇,食品安全信息16篇,产品质量信息7篇,共计66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6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27件,同比增长605.55%,均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已妥善处理。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度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意识。加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条例的学习,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2、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强监督。按照要求,及时梳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资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6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