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10 09:5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地对接城乡居民需求,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面向全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公开征集2017年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

二、项目范围

(一)社区治理和服务类

1.社区治理类(A)。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问题的治理和解决,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

2.社区融合类(B)。社区邻里互助、扶幼帮困、文体娱乐、家庭教育,以及新市民、国际居民及其他特殊群体融入社区的各类服务项目。

3.专业服务类(C)。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和社工素质提升,提供心理咨询、矛盾调处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其他专业性服务项目。

4.社区公益类(D)。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推动“三社联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二)为老服务类

1.老年生活服务类(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行、助医等服务,以及智能化居家养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康复等。

2.老年精神文化类(F)。包括老人健康促进、心理慰藉、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等。

3.为老服务支持类(G)。包括为老服务综合体(园区、街区等)的培育与打造、养老服务项目的调查与研究、养老服务机构评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设置、为老服务项目督导与绩效评估等。

4.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与管理类(H)。主要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社会化运营和对外服务等。

5.其他为老服务类(I)。包括其他事关老年人、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项目。

(三)培育扶持类

除上述“(一)、(二)”服务项目外,培育、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项目。

1.能力提升类(J)。以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能力提升为目标,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的孵化培育、教育培训、咨询评价、专业指导等服务项目。

2.行业服务类(K)。为脱钩或将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综合能力提升的项目。

3.其它服务类(L)。其他符合政策支持,有利于弘扬志愿精神,有利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城乡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保护城乡环境、贫困人员脱贫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服务。

三、项目承接

征集后的项目经筛选、立项、申报、评审、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由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的社会组织承接。

四、资金支持

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由拱墅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全额或部分资助,并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根据项目的投入、产出、目标、预期效果等,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五、项目要求

1.现实需求的迫切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应具有广泛性或代表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有相同的需求,且现行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开展此类服务或开展不充分,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2.目标定位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能按公益服务的宗旨实施项目,不借助项目从事营利性的活动。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指向明确,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受益群体清晰。

3.服务理念的先进性。项目的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和五个发展理念,可评估和督导,有复制与推广价值。

4.项目方案的科学性。项目有清晰的经费预算、活动投入、产出指标以及项目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和发展社会组织综合能力,有效满足或解决部分社会公共需求问题。

六、征集方式

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期内,填报《2017年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表》,报拱墅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七、注意事项

1.政府部门针对同类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2.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简称+(或字号)+服务领域+项目。

3.项目实施地在拱墅区范围内。

4.欢迎报送创新型项目,征集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应征单位或推荐的承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

5.项目的申报工作在本次项目征集完毕后另发通知。

项目咨询电话:0571-88399766


附件: 2017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表.docx

 

          拱墅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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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征集
关于征集2017年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1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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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地对接城乡居民需求,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面向全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公开征集2017年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

二、项目范围

(一)社区治理和服务类

1.社区治理类(A)。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问题的治理和解决,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

2.社区融合类(B)。社区邻里互助、扶幼帮困、文体娱乐、家庭教育,以及新市民、国际居民及其他特殊群体融入社区的各类服务项目。

3.专业服务类(C)。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和社工素质提升,提供心理咨询、矛盾调处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其他专业性服务项目。

4.社区公益类(D)。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推动“三社联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二)为老服务类

1.老年生活服务类(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行、助医等服务,以及智能化居家养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康复等。

2.老年精神文化类(F)。包括老人健康促进、心理慰藉、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等。

3.为老服务支持类(G)。包括为老服务综合体(园区、街区等)的培育与打造、养老服务项目的调查与研究、养老服务机构评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设置、为老服务项目督导与绩效评估等。

4.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与管理类(H)。主要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社会化运营和对外服务等。

5.其他为老服务类(I)。包括其他事关老年人、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项目。

(三)培育扶持类

除上述“(一)、(二)”服务项目外,培育、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项目。

1.能力提升类(J)。以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能力提升为目标,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的孵化培育、教育培训、咨询评价、专业指导等服务项目。

2.行业服务类(K)。为脱钩或将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综合能力提升的项目。

3.其它服务类(L)。其他符合政策支持,有利于弘扬志愿精神,有利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城乡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保护城乡环境、贫困人员脱贫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服务。

三、项目承接

征集后的项目经筛选、立项、申报、评审、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由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的社会组织承接。

四、资金支持

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由拱墅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全额或部分资助,并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根据项目的投入、产出、目标、预期效果等,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五、项目要求

1.现实需求的迫切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应具有广泛性或代表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有相同的需求,且现行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开展此类服务或开展不充分,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2.目标定位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能按公益服务的宗旨实施项目,不借助项目从事营利性的活动。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指向明确,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受益群体清晰。

3.服务理念的先进性。项目的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和五个发展理念,可评估和督导,有复制与推广价值。

4.项目方案的科学性。项目有清晰的经费预算、活动投入、产出指标以及项目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和发展社会组织综合能力,有效满足或解决部分社会公共需求问题。

六、征集方式

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期内,填报《2017年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表》,报拱墅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七、注意事项

1.政府部门针对同类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2.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简称+(或字号)+服务领域+项目。

3.项目实施地在拱墅区范围内。

4.欢迎报送创新型项目,征集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应征单位或推荐的承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

5.项目的申报工作在本次项目征集完毕后另发通知。

项目咨询电话:0571-88399766


附件: 2017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表.docx

 

          拱墅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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