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22 09:25: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信息六大类的政府信息。2015年,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5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0件,均依法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度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意识。加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条例的学习,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2、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强监督。按照要求,及时梳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资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2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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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信息六大类的政府信息。2015年,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5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0件,均依法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度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意识。加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条例的学习,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2、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强监督。按照要求,及时梳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资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