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4 17:14: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www.go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台州路1号1221室;邮编:310015;电话:88259658-814;传真:88259658-8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拱墅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8〕96号)要求,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利用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契机,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对原有《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在明确必选栏目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自选栏目,形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更加符合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实际。 

  2、加强信息公开联络队伍建设。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调整,整理QQ联络群,通过在线交流,及时解决各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或技术问题。准确传达上级政府工作精神,共享信息公开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在具体工作人员变更时做好有效衔接。 

  3、围绕专项工作开辟专栏。我区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采用门户网站、拱墅发布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公开形式,设立重点工作专栏,发布政策动态,及时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方便公众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截止到12月31日,政务公开291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307条,政策文件648条,公告公示901条。

  1、推进四清单一张网的建设工作

  2015年,我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了四张清单一张网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明确了区行政审批办牵头、区电子政务办技术支持、其它相关街道、部门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同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建设,实现了行政许可“一站式”网上运行、除行政处罚外的其他7类权力事项“一站式”运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等目标,完成政务服务网向街道(社区)延伸工作。目前,我区已有11743件行政许可办件数据纳入省办件库,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197条。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3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1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拱墅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切实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拱墅平台的作用和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进而提高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丰富项目,拓宽渠道

一是建立健全公开平台。国办发〔2007〕54号文件明确指出,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杭州·拱墅”平台上搭建区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每年都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和完善公开平台。二是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拱墅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市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政务服务网安全保障和运维管理体系建设。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区政府确定由区档案馆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检索点,确保区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区级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也相应确定公开信息查阅、索取场所,为信息公开查阅、索取提供各项便利。

  3、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以“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为公开平台,通过资金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全区各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由区财政局牵头推进全区总预决算公开,内容包含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部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公开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支出按功能科目已经细化到“项”级科目。由区一级主管部门负责部门预决算公开,各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后统一公开,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目标。公开内容包含部门的收支以及“三公”经费情况,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均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则已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信息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均已公开。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大公共资源分配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区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的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信息;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环节信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布了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招投标、政府采购目录等,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了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文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中小学招生工作和校园食堂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及时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提供长途出行、路况信息的查询。提供公共事业的服务信息,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环保、通讯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在明确必选栏目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自选栏目,形成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同时整合成拱墅区信息公开目录。

  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区档案局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2015年区档案局共计接待查阅者1290人次,提供档案、资料2730卷件,复印2614页次,为个人取证、工作查考、编史修志、经济建设等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资料。 

  3、新闻发布会 

  全区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重大事件、热点信息进行权威发布。2015年拱墅区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15年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

  4、新兴媒体 

  由区委、区政府授权,开设“拱墅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账号。以“拱墅发布”为龙头,统筹区政府部门和各街道50余个网络子平台,针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据统计,2015年,仅区政府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62件,其中当面申请47件,传真申请1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9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有依申请信息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申请行政复议7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联络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畅,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全区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提升较慢。

  2、主动公开平台有待完善。应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各类重点信息,仅在部门网站公开的现象仍然存在,对公众及时有效的获取政府信息造成困扰。

  3、依申请受理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单位仍存在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不能较好的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工作机构常在、人员稳定、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变更时保证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切实增强电子政务联络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加强监督考核力度,注重公开工作实效。加强和完善网上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3、定期举办工作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操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涵和范畴,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有机结合。

  4、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两者并重,联合区委办(区保密局)对各类上网信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办,指导各单位界定好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并切实做好可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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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www.go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台州路1号1221室;邮编:310015;电话:88259658-814;传真:88259658-8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拱墅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8〕96号)要求,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利用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契机,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对原有《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在明确必选栏目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自选栏目,形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更加符合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实际。 

  2、加强信息公开联络队伍建设。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调整,整理QQ联络群,通过在线交流,及时解决各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或技术问题。准确传达上级政府工作精神,共享信息公开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在具体工作人员变更时做好有效衔接。 

  3、围绕专项工作开辟专栏。我区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采用门户网站、拱墅发布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公开形式,设立重点工作专栏,发布政策动态,及时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方便公众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截止到12月31日,政务公开291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307条,政策文件648条,公告公示901条。

  1、推进四清单一张网的建设工作

  2015年,我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了四张清单一张网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明确了区行政审批办牵头、区电子政务办技术支持、其它相关街道、部门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同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建设,实现了行政许可“一站式”网上运行、除行政处罚外的其他7类权力事项“一站式”运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等目标,完成政务服务网向街道(社区)延伸工作。目前,我区已有11743件行政许可办件数据纳入省办件库,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197条。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3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1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拱墅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切实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拱墅平台的作用和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进而提高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丰富项目,拓宽渠道

一是建立健全公开平台。国办发〔2007〕54号文件明确指出,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杭州·拱墅”平台上搭建区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每年都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和完善公开平台。二是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拱墅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市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政务服务网安全保障和运维管理体系建设。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区政府确定由区档案馆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检索点,确保区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区级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也相应确定公开信息查阅、索取场所,为信息公开查阅、索取提供各项便利。

  3、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以“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为公开平台,通过资金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全区各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由区财政局牵头推进全区总预决算公开,内容包含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部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公开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支出按功能科目已经细化到“项”级科目。由区一级主管部门负责部门预决算公开,各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后统一公开,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目标。公开内容包含部门的收支以及“三公”经费情况,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均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则已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信息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均已公开。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大公共资源分配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区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的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信息;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环节信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布了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招投标、政府采购目录等,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了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文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中小学招生工作和校园食堂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及时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提供长途出行、路况信息的查询。提供公共事业的服务信息,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环保、通讯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在明确必选栏目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自选栏目,形成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同时整合成拱墅区信息公开目录。

  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区档案局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2015年区档案局共计接待查阅者1290人次,提供档案、资料2730卷件,复印2614页次,为个人取证、工作查考、编史修志、经济建设等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资料。 

  3、新闻发布会 

  全区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重大事件、热点信息进行权威发布。2015年拱墅区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15年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

  4、新兴媒体 

  由区委、区政府授权,开设“拱墅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账号。以“拱墅发布”为龙头,统筹区政府部门和各街道50余个网络子平台,针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据统计,2015年,仅区政府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62件,其中当面申请47件,传真申请1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9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有依申请信息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申请行政复议7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联络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畅,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全区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提升较慢。

  2、主动公开平台有待完善。应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各类重点信息,仅在部门网站公开的现象仍然存在,对公众及时有效的获取政府信息造成困扰。

  3、依申请受理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单位仍存在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不能较好的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工作机构常在、人员稳定、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变更时保证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切实增强电子政务联络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加强监督考核力度,注重公开工作实效。加强和完善网上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3、定期举办工作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操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涵和范畴,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有机结合。

  4、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两者并重,联合区委办(区保密局)对各类上网信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办,指导各单位界定好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并切实做好可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