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6-0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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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东新派出所关于无主款项认领公告东新派出所在办理相关事务处理过程中,依法对无主钱款项共计人民币:1070元整,因现有信息不全,经多方核查仍无法确认权利人身份及关联案件具体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及《杭州市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以下材料到我单位办理认领手续: 1.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款项权属证明(如交易凭证、法律文书等)。3. 其他能证明权利关系的材料 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单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九龙巷和新西路交叉口东新派出所
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0571-85372254
杭州市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06月04日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东新派出所关于无主款项认领公告东新派出所在办理相关事务处理过程中,依法对无主钱款项共计人民币:1070元整,因现有信息不全,经多方核查仍无法确认权利人身份及关联案件具体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及《杭州市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以下材料到我单位办理认领手续: 1.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款项权属证明(如交易凭证、法律文书等)。3. 其他能证明权利关系的材料 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单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九龙巷和新西路交叉口东新派出所
联系人:郭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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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