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拱墅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9 11: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规定,在福彩公益金分配和使用上,始终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充分发挥其在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困难救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在老年福利、社区建设、社会公益、济困帮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5年度拱墅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拱墅区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数合计1593.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0.52万元;本年预算收入1252.65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624.47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628.18万元。2025年福彩公益金支出1383.78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补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663.31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支出720.47万元。

二、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省级及以上补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663.3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1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23.97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5.3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94.5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9.44万元。

1.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支出523.97万元

(1)资助养老机构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164.45万。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拱墅区关于开展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验收的通知》的要求,经申报、审核、验收,对杭州九如城颐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康久天颐养老院、朝晖老人公寓、石桥爱心养老服务中心等4家新增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经运营验收,对2022年至2024年完成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并符合运营要求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

(2)资助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支出27.49万元。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老年人

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委托杭州菲尔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颐养老评估服务中心、浙江省大爱老年事务中心、浙江省宏爱助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评估机构为2822名老年人,100名特困老人提供评估服务。

(3)资助2025年爱心卡项目支出332.0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共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3122人,养老护理补贴2092人。以养老服务爱心分形式发放,实际以消费情况为准。

2. 儿童福利类项目支出5.35万元

资助区困难学生助力大学梦支出5.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85万元)。2024年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里护苗·圆梦助学”行动的通知》浙民儿〔2024〕46号对本区2位社会散居孤儿、5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共补助资金5.35万元,助力困境儿童实现大学梦。

3.社会公益类项目支出94.55万元

(1)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支出55.05万元。拨付拱墅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7个项目第二笔资助金40万元,收回“忆路同行”认知症友好社区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不合理使用或剩余资金共2.95万元。拨付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心光同行”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项目等2个公益服务项目首笔资助金18万元。9家社会组织获得资助,运用专业方法服务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子女等多个群体,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也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2)资助拱墅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项目建设支出39.5万元。重点开展工作总结提炼、经验梳理及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提升辖区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与品牌影响力。

4.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支出39.44万元

(1)资助精康融合试点项目支出23.2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3万元)。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1347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直接服务人员培训200人次,累计培训20小时,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机构3个,建立精神障碍个人服务档案86份,康复对象监护人满意率达100%。

(2)资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支出16.2万元。2025年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20〕36号)、《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等文件规定范围,对92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共支付改造款69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支出16.2万元,实现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二)市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720.47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720.47万元。

1、资助2025年爱心卡项目支出337.0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共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3122人,养老护理补贴2092人。以养老服务爱心分形式发放,实际以消费情况为准。

2资助养老机构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160.19万元。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拱墅区关于开展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验收的通知》的要求,经申报、审核、验收,对杭州九如城颐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康久天颐养老院、朝晖老人公寓、石桥爱心养老服务中心等4家新增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经运营验收,对2022年至2024年完成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并符合运营要求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

3、资助老年人意外保险209.59万元。为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现状,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根据《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25】44号)拱墅区为四类户籍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分别为60周岁(含)以上享受城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60周岁(含)以上领取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60周岁(含)以上失独人员;7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名单来自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保险期限为2025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购买标准为30元/人/份,共计完成本辖区内142551名政府补贴对象的投保工作,实际支付保费209.59万元。

4、资助养老机构护理补贴13.68万元。为中、重度失能的、在主城区定点社会办养老机构中进行全托服务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机构护理补贴,累计发放9126人次,共计投入资金13.68万元。

三、监督检查情况

拱墅区福彩公益金严格按照相关使用办法规范使用,充分体现了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社区服务建设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福祉事业中取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金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

 

 

拱墅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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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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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规定,在福彩公益金分配和使用上,始终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充分发挥其在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困难救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在老年福利、社区建设、社会公益、济困帮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5年度拱墅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拱墅区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数合计1593.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0.52万元;本年预算收入1252.65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624.47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628.18万元。2025年福彩公益金支出1383.78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补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663.31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支出720.47万元。

二、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省级及以上补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663.3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1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23.97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5.3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94.5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9.44万元。

1.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支出523.97万元

(1)资助养老机构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164.45万。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拱墅区关于开展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验收的通知》的要求,经申报、审核、验收,对杭州九如城颐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康久天颐养老院、朝晖老人公寓、石桥爱心养老服务中心等4家新增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经运营验收,对2022年至2024年完成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并符合运营要求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

(2)资助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支出27.49万元。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老年人

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委托杭州菲尔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颐养老评估服务中心、浙江省大爱老年事务中心、浙江省宏爱助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评估机构为2822名老年人,100名特困老人提供评估服务。

(3)资助2025年爱心卡项目支出332.0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共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3122人,养老护理补贴2092人。以养老服务爱心分形式发放,实际以消费情况为准。

2. 儿童福利类项目支出5.35万元

资助区困难学生助力大学梦支出5.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85万元)。2024年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里护苗·圆梦助学”行动的通知》浙民儿〔2024〕46号对本区2位社会散居孤儿、5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共补助资金5.35万元,助力困境儿童实现大学梦。

3.社会公益类项目支出94.55万元

(1)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支出55.05万元。拨付拱墅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7个项目第二笔资助金40万元,收回“忆路同行”认知症友好社区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不合理使用或剩余资金共2.95万元。拨付拱墅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心光同行”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项目等2个公益服务项目首笔资助金18万元。9家社会组织获得资助,运用专业方法服务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子女等多个群体,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也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2)资助拱墅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项目建设支出39.5万元。重点开展工作总结提炼、经验梳理及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提升辖区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与品牌影响力。

4.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支出39.44万元

(1)资助精康融合试点项目支出23.2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3万元)。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1347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直接服务人员培训200人次,累计培训20小时,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机构3个,建立精神障碍个人服务档案86份,康复对象监护人满意率达100%。

(2)资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支出16.2万元。2025年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20〕36号)、《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等文件规定范围,对92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共支付改造款69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支出16.2万元,实现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二)市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720.47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720.47万元。

1、资助2025年爱心卡项目支出337.0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共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3122人,养老护理补贴2092人。以养老服务爱心分形式发放,实际以消费情况为准。

2资助养老机构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160.19万元。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拱墅区关于开展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验收的通知》的要求,经申报、审核、验收,对杭州九如城颐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康久天颐养老院、朝晖老人公寓、石桥爱心养老服务中心等4家新增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经运营验收,对2022年至2024年完成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并符合运营要求的养老机构进行补助。

3、资助老年人意外保险209.59万元。为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现状,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根据《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25】44号)拱墅区为四类户籍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分别为60周岁(含)以上享受城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60周岁(含)以上领取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60周岁(含)以上失独人员;7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名单来自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保险期限为2025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购买标准为30元/人/份,共计完成本辖区内142551名政府补贴对象的投保工作,实际支付保费209.59万元。

4、资助养老机构护理补贴13.68万元。为中、重度失能的、在主城区定点社会办养老机构中进行全托服务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机构护理补贴,累计发放9126人次,共计投入资金13.68万元。

三、监督检查情况

拱墅区福彩公益金严格按照相关使用办法规范使用,充分体现了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社区服务建设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福祉事业中取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金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

 

 

拱墅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