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2-1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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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相关规定,现将《拱墅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从2026年2月11日至3月1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福利科)。
联系人:周婧斯 联系电话:0571-89508231;
电子邮箱:hzsgsqmzj@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822室 邮编:310004。
附件:1.《拱墅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拱墅区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相关规定,现将《拱墅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从2026年2月11日至3月1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福利科)。
联系人:周婧斯 联系电话:0571-89508231;
电子邮箱:hzsgsqmzj@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822室 邮编:310004。
附件:1.《拱墅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拱墅区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