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5002500332D/2026-10104275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09 | 发布日期 | 2026-04-09 |
| 附件 | |||
发布日期:
2026-04-09
点击率:
一、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全区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社会散居孤儿9人,事实无人抚养62人,一季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502170元。
二、保障标准城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655元。
索引号
11330105002500332D/2026-101042759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一、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全区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社会散居孤儿9人,事实无人抚养62人,一季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502170元。
二、保障标准城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6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