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0105MB1646356P/2026-1010427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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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3-24 发布日期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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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3-24 点击率:

 2025年以来,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一是规范常用执法文书格式。修订完善《现场检查记录》等4类常用执法文书格式并印刷下发给相关科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等法定权利,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强化典型案例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编写并推送“以案普法”、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典型案例共5篇,发挥典型执法案例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组织参与应急普法知识竞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及“执法+普法”等方式广泛动员,组织辖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区超3200人参赛,提升了社会层面学法用法参与度和积极性。四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风腐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强化执法风险防控,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五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杭州市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评估迎检准备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回头看等相关工作;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做好依法治区办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迎检工作。通过扎实推进上述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执法主体、人员、结果等信息公示;深化执法记录装备应用,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双重把关机制,确保每一项重大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裁量适当。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在案件审核时全面考量违法事实证据、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处罚建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双重审查,确保过罚相当、宽严相济。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自查。严格执行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组织各科室和街道开展案卷自查,限期落实问题整改形成闭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省、市、区各类案卷评查自查5,通过持续整改优化,执法流程和文书制作规范性得到了提升。四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全年邀请法律顾问专家,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业务集中培训、依法履职与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各1场,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风险防控能力。

(三)强化法制审查和监督。一是严格规范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明确审查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对行政合同、文件进行法律审查,重点把关主体资格、权利义务、程序合规等核心要素,并提出审查意见。全年累计完成合同及文件合法性审查53份,提出审查意见100余条,有效防范了合同履行与文件制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二是全程把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质量。落实案件审核制度,对局本级及委托街道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裁量基准到文书规范等环节实施全流程法制审核。全年累计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8件,其中包括1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共提出审核意见180余条,有效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规范性与适当性。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严格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行政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全过程,确保局各类行政行为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四)推动街道委托执法能力提升。一是以案卷评查推动执法质量提升。全面梳理各街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形成专题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推动街道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二是以常态指导提升队伍专业能力。针对委托执法法制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工作交流群内进行实时指导,全年累计发布业务提醒单7张。三是以平稳交接保障权责有序调整。根据上级关于权力事项回收的工作部署与督察要求,20257月底与各街道签订委托执法补充协议,有序完成执法事项回收与终止工作,确保执法权责调整平稳衔接。

(五)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常态发布信用工作动态信息。坚持每月系统梳理总结开展信用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形成信用工作动态信息,持续通过“信用拱墅”网站专栏进行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抓好信用修复助企服务。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信用主体,指导其通过“浙江省信用修复一件事”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审核材料并及时反馈。全年累计为22家企业及个人完成信用修复。三是规范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情况查询。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查询模板,全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相关证明,助力企业评优评先。四是做好联审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安全生产情况评价工作。配合区科技局等部门完成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审查,出具复函及联合审查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五是积极推动安责险投保工作。在推动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责险投保100%全覆盖的同时,加强与街道、保险公司沟通对接,深入宣传安责险相关知识,增强非高危一般工贸企业安责险投保意愿。

(六)规范落实制度机制与决策程序。一是落实法律顾问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选聘、续聘与考核机制,确保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执法培训、合法性审查、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自查,及时整改不规范公示内容,确保信息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加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清单并完成公示,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确保按职履责。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对照决策目录范围,规范履行公开征集、集体讨论、结果公示等程序,持续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征集确认,2025年度无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七)深化应急普法宣传。一是严格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嵌入行政执法各环节,推动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走访企业服务时,同步宣传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等法律法规,推动实现“执法一家、普法一家、规范一家”。二是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积极运用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宪法以及安法宣传为主题的普法文章,推动普法宣传从“单向传播”向“互动传播”升级。三是开展线下互动普法活动。紧扣6月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置普法咨询角、布置展板、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面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普法服务。累计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资料百余册,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应急安全法治意识。四是积极推动应急普法阵地建设。充分挖掘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与大关街道协作,建成2个安全应急法制文化主题公园,进一步拓展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虽然在依法履行核心职责,完成常规工作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以下短板与不足:

(一)依法履职能力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仍待加强。当前,部分执法人员在专业素养、知识结构和依法履职能力方面,与日益复杂的安全监管实际需求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面向全局的法治培训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干部职工对履职中可能面临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主动防控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在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等关键环节,审查工作的全面性、精准度及风险预判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二)应急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够系统完善,尚未形成具有较强辨识度和区域影响力的普法品牌。宣传内容较为单一、形式创新不足,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充分,互动性和吸引力有待增强,“大水漫灌”现象依然存在,普法工作与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的贴合度不足,在提升社会整体安全法治素养方面与预期目标尚有差距。

(三)信用服务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执法监管中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工作机制落实过程中,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及合规建议书发放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形也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法治思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年度法治重点任务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关键环节靠前协调、重大事项跟进督办,形成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落实同力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持续提升法治工作透明度。 坚持按时、规范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面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同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并督促全局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生一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2026年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和流程管控为核心,全面强化执法监督与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质效。一是完善局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按照上级最新执法规范要求,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创新案卷评查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案卷交叉评查、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深入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查促改,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倒逼执法质量和案卷规范化水平提升。

(二)完善内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对执法行为开展常态化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并针对复议、诉讼中的高发风险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二是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注重与行政相对人的事前、事中沟通,运用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提升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能力。三是夯实全员法治素养基础。组织开展全员法治素养提升培训,重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及履职风险防范等内容,通过案例剖析、模拟实训、情景推演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全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拓展立体化普法新格局。将普法宣传融入依法治理全过程,构建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社会公众应急法治意识。一是拓展应急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挖掘整合辖区法治教育资源,协同属地街道,在推动现有普法阵地的提质升级的同时,力争新建1个以上应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应急管理普法品牌。二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应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新修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最新规定,充分运营“拱墅应急管理”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政策解读、视频展播、互动问答等形式,增强普法内容的可读性与传播力。面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社会公众等群体,开展分层分类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三是探索“保险+普法”融合新路径。在实现高危行业安责险全覆盖基础上,持续推进直接监管的非高危一般工贸企业投保服务工作。将投保服务过程作为普法契机,通过解读安责险的法规依据、政策优势及事故预防服务功能,提升一般工贸企业安责险投保意愿,实现投保推进与普法教育的双向促进。

(四)完善信用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全面落实“三书同达”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步送达要求,定期组织对告知和送达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告知及时性、内容规范性和程序规范性,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信用修复告知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二是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公示、惩戒和信用修复审核,落实名单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做好名单列入与移出告知、提示服务,确保名单信息准确、处置合规。三是深化“浙江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应用。加强对信用主体的宣传指导,引导其熟练使用“浙江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申请修复,推动信用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通过主动服务、精准指导,推动全程数字化办理,切实提升信用助企服务效能。


行政执法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30105MB1646356P/2026-101042731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以来,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一是规范常用执法文书格式。修订完善《现场检查记录》等4类常用执法文书格式并印刷下发给相关科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等法定权利,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强化典型案例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编写并推送“以案普法”、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典型案例共5篇,发挥典型执法案例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组织参与应急普法知识竞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及“执法+普法”等方式广泛动员,组织辖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区超3200人参赛,提升了社会层面学法用法参与度和积极性。四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风腐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强化执法风险防控,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五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杭州市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评估迎检准备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回头看等相关工作;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做好依法治区办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迎检工作。通过扎实推进上述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执法主体、人员、结果等信息公示;深化执法记录装备应用,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双重把关机制,确保每一项重大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裁量适当。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在案件审核时全面考量违法事实证据、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处罚建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双重审查,确保过罚相当、宽严相济。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自查。严格执行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组织各科室和街道开展案卷自查,限期落实问题整改形成闭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省、市、区各类案卷评查自查5,通过持续整改优化,执法流程和文书制作规范性得到了提升。四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全年邀请法律顾问专家,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业务集中培训、依法履职与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各1场,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风险防控能力。

(三)强化法制审查和监督。一是严格规范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明确审查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对行政合同、文件进行法律审查,重点把关主体资格、权利义务、程序合规等核心要素,并提出审查意见。全年累计完成合同及文件合法性审查53份,提出审查意见100余条,有效防范了合同履行与文件制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二是全程把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质量。落实案件审核制度,对局本级及委托街道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裁量基准到文书规范等环节实施全流程法制审核。全年累计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8件,其中包括1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共提出审核意见180余条,有效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规范性与适当性。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严格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行政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全过程,确保局各类行政行为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四)推动街道委托执法能力提升。一是以案卷评查推动执法质量提升。全面梳理各街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形成专题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推动街道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二是以常态指导提升队伍专业能力。针对委托执法法制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工作交流群内进行实时指导,全年累计发布业务提醒单7张。三是以平稳交接保障权责有序调整。根据上级关于权力事项回收的工作部署与督察要求,20257月底与各街道签订委托执法补充协议,有序完成执法事项回收与终止工作,确保执法权责调整平稳衔接。

(五)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常态发布信用工作动态信息。坚持每月系统梳理总结开展信用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形成信用工作动态信息,持续通过“信用拱墅”网站专栏进行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抓好信用修复助企服务。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信用主体,指导其通过“浙江省信用修复一件事”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审核材料并及时反馈。全年累计为22家企业及个人完成信用修复。三是规范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情况查询。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查询模板,全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相关证明,助力企业评优评先。四是做好联审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安全生产情况评价工作。配合区科技局等部门完成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审查,出具复函及联合审查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五是积极推动安责险投保工作。在推动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责险投保100%全覆盖的同时,加强与街道、保险公司沟通对接,深入宣传安责险相关知识,增强非高危一般工贸企业安责险投保意愿。

(六)规范落实制度机制与决策程序。一是落实法律顾问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选聘、续聘与考核机制,确保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执法培训、合法性审查、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自查,及时整改不规范公示内容,确保信息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加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清单并完成公示,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确保按职履责。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对照决策目录范围,规范履行公开征集、集体讨论、结果公示等程序,持续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征集确认,2025年度无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七)深化应急普法宣传。一是严格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嵌入行政执法各环节,推动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走访企业服务时,同步宣传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等法律法规,推动实现“执法一家、普法一家、规范一家”。二是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积极运用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宪法以及安法宣传为主题的普法文章,推动普法宣传从“单向传播”向“互动传播”升级。三是开展线下互动普法活动。紧扣6月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置普法咨询角、布置展板、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面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普法服务。累计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资料百余册,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应急安全法治意识。四是积极推动应急普法阵地建设。充分挖掘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与大关街道协作,建成2个安全应急法制文化主题公园,进一步拓展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虽然在依法履行核心职责,完成常规工作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以下短板与不足:

(一)依法履职能力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仍待加强。当前,部分执法人员在专业素养、知识结构和依法履职能力方面,与日益复杂的安全监管实际需求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面向全局的法治培训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干部职工对履职中可能面临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主动防控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在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等关键环节,审查工作的全面性、精准度及风险预判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二)应急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够系统完善,尚未形成具有较强辨识度和区域影响力的普法品牌。宣传内容较为单一、形式创新不足,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充分,互动性和吸引力有待增强,“大水漫灌”现象依然存在,普法工作与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的贴合度不足,在提升社会整体安全法治素养方面与预期目标尚有差距。

(三)信用服务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执法监管中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工作机制落实过程中,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及合规建议书发放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形也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法治思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年度法治重点任务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关键环节靠前协调、重大事项跟进督办,形成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落实同力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持续提升法治工作透明度。 坚持按时、规范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面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同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并督促全局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生一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2026年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和流程管控为核心,全面强化执法监督与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质效。一是完善局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按照上级最新执法规范要求,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创新案卷评查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案卷交叉评查、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深入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查促改,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倒逼执法质量和案卷规范化水平提升。

(二)完善内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对执法行为开展常态化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并针对复议、诉讼中的高发风险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二是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注重与行政相对人的事前、事中沟通,运用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提升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能力。三是夯实全员法治素养基础。组织开展全员法治素养提升培训,重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及履职风险防范等内容,通过案例剖析、模拟实训、情景推演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全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拓展立体化普法新格局。将普法宣传融入依法治理全过程,构建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社会公众应急法治意识。一是拓展应急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挖掘整合辖区法治教育资源,协同属地街道,在推动现有普法阵地的提质升级的同时,力争新建1个以上应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应急管理普法品牌。二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应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新修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最新规定,充分运营“拱墅应急管理”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政策解读、视频展播、互动问答等形式,增强普法内容的可读性与传播力。面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社会公众等群体,开展分层分类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三是探索“保险+普法”融合新路径。在实现高危行业安责险全覆盖基础上,持续推进直接监管的非高危一般工贸企业投保服务工作。将投保服务过程作为普法契机,通过解读安责险的法规依据、政策优势及事故预防服务功能,提升一般工贸企业安责险投保意愿,实现投保推进与普法教育的双向促进。

(四)完善信用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全面落实“三书同达”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步送达要求,定期组织对告知和送达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告知及时性、内容规范性和程序规范性,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信用修复告知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二是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公示、惩戒和信用修复审核,落实名单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做好名单列入与移出告知、提示服务,确保名单信息准确、处置合规。三是深化“浙江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应用。加强对信用主体的宣传指导,引导其熟练使用“浙江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申请修复,推动信用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通过主动服务、精准指导,推动全程数字化办理,切实提升信用助企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