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50025003670/2026-10104164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26-03-25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
| 附件 | |||
发布日期: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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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拱墅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拱墅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完善财政法规制度,坚持把法治要求和财政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拱墅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有企业工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持证上岗率100%。规范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掌上执法等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三)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按规定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有效激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力。
(四)有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经过内部征集和集体讨论研究,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五)不断深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制定“领航学院”系统性培养方案,组织全体学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廉政警示教育。邀请局内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围绕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法等重点政策法规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年轻干部运用创新理念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不足,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执法效能有待提升,执法手段相对单一,执法方式创新性不足;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复合型法治人才储备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推进任务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加强过程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衔接配合,建立巡察、纪委、审计、人大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六共”监督机制,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四、2026年主要安排
一是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面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全过程。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强化法治思维培育,持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专业水平。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前期检查发现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项目,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法治培训,聚焦法律法规更新及执法实践难点,重点强化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核心法律的学习贯彻。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索引号
113301050025003670/2026-101041644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2025年,拱墅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拱墅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完善财政法规制度,坚持把法治要求和财政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拱墅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有企业工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持证上岗率100%。规范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掌上执法等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三)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按规定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有效激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力。
(四)有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经过内部征集和集体讨论研究,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五)不断深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制定“领航学院”系统性培养方案,组织全体学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廉政警示教育。邀请局内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围绕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法等重点政策法规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年轻干部运用创新理念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不足,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执法效能有待提升,执法手段相对单一,执法方式创新性不足;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复合型法治人才储备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推进任务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加强过程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衔接配合,建立巡察、纪委、审计、人大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六共”监督机制,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四、2026年主要安排
一是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面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全过程。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强化法治思维培育,持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专业水平。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前期检查发现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项目,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法治培训,聚焦法律法规更新及执法实践难点,重点强化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核心法律的学习贯彻。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