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566523942X9/2026-1010418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26-03-31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
| 附件 | |||
发布日期: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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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拱墅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主线,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为根本遵循,紧扣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核心任务,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通过深化政治属性、强化法治宣传、健全监督机制,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为拱墅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统计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属性,锚定统计法治建设根本方向。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刻把握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破解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区局、街道、企业三级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条线协同抓、基层单位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法治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建立“常态化+专题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推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思维,树牢依法统计意识。创新学习载体,打造“统计大讲堂”,邀请上级统计部门专家、法律顾问、统计重难点业务人员专题授课,结合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统计纪律底线,强化统计法治理念。此外,将统计法治学习融入专业培训必学内容,全年组织统计业务与法治融合培训23场,覆盖区、街道统计人员及企业统计员4000余人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统计法治能力。三是建强骨干队伍,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坚持“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标准,打造高素质统计工作队伍。一方面,优化队伍结构,选拔15名业务骨干组建统计执法人才库,吸纳投资、工业、服务、商贸等重点领域专业人员加入,实现“专业互补、全域覆盖”;推行“老带新、传帮带”培养机制,安排年轻干部参与省市局统计督察、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实战工作,提升实战能力。另一方面,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回避制度、廉洁执法准则,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干预统计数据、徇私舞弊等行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队伍形象。全年组织2名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考核取得执法资格,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靶向开展分层普法,提升宣传针对性。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定制宣传内容。首先搞好“关键少数”,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学习,引领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其次抓实“中坚力量”,结合业务培训同步开展法治教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代训”方式,提升统计人员依法履职、严守数据质量底线的自觉性。再次抓牢“重点群体”,聚焦工业、投资等重点行业企业,明确企业统计权利义务、违法违规后果,通过上门走访、业务培训等形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杜绝虚假报送行为。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性。结合重要节点与日常工作,开展多元化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依托节点集中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在商业广场、街道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法治知识快问快答、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统计法律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借助新媒体广泛宣传,在“拱墅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等知识,通过线上传播扩大宣传覆盖面,让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强化案例警示,释放法治震慑。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警示效果,整理近年来全国及辖区内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发放至区级部门、街道及重点企业,组织相关人员逐案学习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对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同时,在执法检查中重点宣传同类企业违法案例,让企业直观认识统计违法成本,推动企业从“要我诚信统计”向“我要诚信统计”的转变。
(三)健全监督机制,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
一是严格落实督察整改,扎实推进整治“回头看”。严格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对前期整改情况再核查、潜在风险再排查、长效机制再完善。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及前期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重点把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问题是否反弹等,确保整改成效不打折扣。开展风险隐患“再排查”,聚焦工业、投资等重点领域,梳理统计造假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实行“一风险一措施”精准防控。开展长效机制“再完善”,结合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效,修订并完善《杭州市拱墅区统计系统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等,进一步健全源头防范、过程管控、事后追责的制度体系。二是推进协同监督,凝聚监督工作合力。严格落实中央《监督意见》,按照我区《关于开展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文件要求,坚决压实统计防惩主体责任,推动统计监督与上述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规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指引下,我们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对各街道和各专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今年来,共对86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与区消防队、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执法检查15家,均完成掌上执法,监管纠正率为24.4%,立案查处一起统计违法案件。四是开展精准核查,摸清数据底数。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筛选报表中数据波动大、增幅快,出现异常极值的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今年来,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完成核查录入777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18家次并全部整改完毕,确保了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明确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入统计工作的每个领域。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统计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统计基础仍需夯实。部分街道镇统计人员兼职较多、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企业统计台账不规范、统计员变动频繁,影响数据填报质量。二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形式仍需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宣传覆盖面不足;宣传内容通俗化程度不够,部分企业负责人对统计违法后果认识不深刻,诚信统计意识仍需强化。三是监督管控能力仍需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共享效率有待提升;针对新兴业态的统计标准和核查手段滞后,部分领域数据质量管控难度较大。
四、2026年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保障。持续强化党组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
二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数据质量。持续深入实施单元化统计管理工作,指导街道、社区不断优化“党建引领+商务社区+统计之家”模式,发挥“统计e家”、统计一体化监督等平台信息化功能作用,继续加强街道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规范统计台账设置和原始凭证留存管理,从源头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根基。
三是持续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法治意识。丰富统计法治宣传载体,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制作更多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宣传作品,通过“拱墅统计”微信公众号扩大宣传覆盖面。聚焦新兴业态企业、小微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强化案例警示,定期曝光统计违法案件,释放造假必被查、查必严追责的强烈信号,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索引号
1133010566523942X9/2026-101041802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2025年,拱墅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主线,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为根本遵循,紧扣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核心任务,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通过深化政治属性、强化法治宣传、健全监督机制,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为拱墅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统计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属性,锚定统计法治建设根本方向。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刻把握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破解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区局、街道、企业三级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条线协同抓、基层单位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法治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建立“常态化+专题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推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思维,树牢依法统计意识。创新学习载体,打造“统计大讲堂”,邀请上级统计部门专家、法律顾问、统计重难点业务人员专题授课,结合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统计纪律底线,强化统计法治理念。此外,将统计法治学习融入专业培训必学内容,全年组织统计业务与法治融合培训23场,覆盖区、街道统计人员及企业统计员4000余人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统计法治能力。三是建强骨干队伍,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坚持“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标准,打造高素质统计工作队伍。一方面,优化队伍结构,选拔15名业务骨干组建统计执法人才库,吸纳投资、工业、服务、商贸等重点领域专业人员加入,实现“专业互补、全域覆盖”;推行“老带新、传帮带”培养机制,安排年轻干部参与省市局统计督察、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实战工作,提升实战能力。另一方面,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回避制度、廉洁执法准则,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干预统计数据、徇私舞弊等行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队伍形象。全年组织2名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考核取得执法资格,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靶向开展分层普法,提升宣传针对性。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定制宣传内容。首先搞好“关键少数”,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学习,引领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其次抓实“中坚力量”,结合业务培训同步开展法治教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代训”方式,提升统计人员依法履职、严守数据质量底线的自觉性。再次抓牢“重点群体”,聚焦工业、投资等重点行业企业,明确企业统计权利义务、违法违规后果,通过上门走访、业务培训等形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杜绝虚假报送行为。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性。结合重要节点与日常工作,开展多元化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依托节点集中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在商业广场、街道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法治知识快问快答、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统计法律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借助新媒体广泛宣传,在“拱墅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等知识,通过线上传播扩大宣传覆盖面,让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强化案例警示,释放法治震慑。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警示效果,整理近年来全国及辖区内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发放至区级部门、街道及重点企业,组织相关人员逐案学习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对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同时,在执法检查中重点宣传同类企业违法案例,让企业直观认识统计违法成本,推动企业从“要我诚信统计”向“我要诚信统计”的转变。
(三)健全监督机制,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
一是严格落实督察整改,扎实推进整治“回头看”。严格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对前期整改情况再核查、潜在风险再排查、长效机制再完善。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及前期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重点把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问题是否反弹等,确保整改成效不打折扣。开展风险隐患“再排查”,聚焦工业、投资等重点领域,梳理统计造假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实行“一风险一措施”精准防控。开展长效机制“再完善”,结合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效,修订并完善《杭州市拱墅区统计系统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等,进一步健全源头防范、过程管控、事后追责的制度体系。二是推进协同监督,凝聚监督工作合力。严格落实中央《监督意见》,按照我区《关于开展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文件要求,坚决压实统计防惩主体责任,推动统计监督与上述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规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指引下,我们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对各街道和各专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今年来,共对86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与区消防队、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执法检查15家,均完成掌上执法,监管纠正率为24.4%,立案查处一起统计违法案件。四是开展精准核查,摸清数据底数。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筛选报表中数据波动大、增幅快,出现异常极值的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今年来,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完成核查录入777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18家次并全部整改完毕,确保了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明确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入统计工作的每个领域。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统计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统计基础仍需夯实。部分街道镇统计人员兼职较多、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企业统计台账不规范、统计员变动频繁,影响数据填报质量。二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形式仍需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宣传覆盖面不足;宣传内容通俗化程度不够,部分企业负责人对统计违法后果认识不深刻,诚信统计意识仍需强化。三是监督管控能力仍需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共享效率有待提升;针对新兴业态的统计标准和核查手段滞后,部分领域数据质量管控难度较大。
四、2026年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保障。持续强化党组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
二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数据质量。持续深入实施单元化统计管理工作,指导街道、社区不断优化“党建引领+商务社区+统计之家”模式,发挥“统计e家”、统计一体化监督等平台信息化功能作用,继续加强街道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规范统计台账设置和原始凭证留存管理,从源头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根基。
三是持续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法治意识。丰富统计法治宣传载体,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制作更多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宣传作品,通过“拱墅统计”微信公众号扩大宣传覆盖面。聚焦新兴业态企业、小微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强化案例警示,定期曝光统计违法案件,释放造假必被查、查必严追责的强烈信号,营造良好统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