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5002500308W/2025-10104238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 附件 | |||
发布日期:
2025-11-24
点击率:
2025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拱墅区教育局认定,下列人员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未在名单中公示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至11月27日16时之前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hzgsjzrd@126.com)提出。
本次《教师资格证》《拱墅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费用由认定中心承担,届时请申请人及时签收。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材料,收到后请尽快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2025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xlsx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25日
索引号
11330105002500308W/2025-101042381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2025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拱墅区教育局认定,下列人员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未在名单中公示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至11月27日16时之前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hzgsjzrd@126.com)提出。
本次《教师资格证》《拱墅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费用由认定中心承担,届时请申请人及时签收。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材料,收到后请尽快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2025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xlsx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