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0250036-7/2025-337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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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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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2024年决算已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公开如下:
关于拱墅区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26日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区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1753000万元,执行结果为1790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比上年下降10.1%(详见表一)。
202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289527万元,比上年下降8.5%。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64465万元,上缴所得税收入83443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200000万元,执行结果为11978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9.1%(详见表二)。
2024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14737万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7898万元,②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16839万元(详见表六)。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预备费预算15000万元,未安排支出。
(三)结算情况
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结算,结果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76892万元,具体为:①上划中央两税返还收入31754万元,②所得税返还收入11581万元,③营改增返还收入151024万元,④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82533万元(详见表七)。
上解上级支出1536785万元,具体为:①总额分享上解703910万元,②增收上解407224万元,③市属下放企业8%递增上解299070万元,④其他体制上解126581万元。
当年可用资金:2024年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632万元,加: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76892万元,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上解上级支出153678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930739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093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226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930739万元,另调入资金504616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805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4081万元、其他资金调入10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09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1473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4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等支出8511万元,结转下年34707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无结余。截止2024年底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无结余(详见表五)。
(五)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
从收入决算的主要科目看(详见表一):
增值税6469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8%。
企业所得税3693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
个人所得税1868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
城市维护建设税902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
其他税收收入3555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
2024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78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
从支出决算的主要科目看(详见表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
公共安全支出1280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
教育支出3453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
科学技术支出786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5%,主要因拼盘使用转移支付补助,区级支出减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8%,主要因文化事业相关政策兑现超预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1%。
卫生健康支出664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
城乡社区支出1687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
农林水支出24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5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3%。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0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299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
债务付息支出73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
从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195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58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2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0329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49万元(详见表四)。
2024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6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4万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44269万元,执行结果为443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1125.3%,增长主要原因为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详见表十)。
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599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391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45000万元,调入资金1660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89600万元,执行结果为1876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比上年下降51.5%(详见表十一)。
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91023万元,其中: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693万元,②上级转移支付支出403330万元。
(三)结算情况
当年可用资金: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391万元,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5174万元,无上解支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909565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368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6569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909565万元,另调入资金16600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4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13686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9102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0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80535万元,结转下年4030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无结余。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13756万元,执行结果为143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比上年下降11.7%(详见表十五)。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285万元,执行结果为2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5%。
2024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72万元,比上年增长33.8%。其中: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5万元,②上级转移支付支出87万元(详见表十六)。
(三)结算情况
当年可用资金: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65万元,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万元,无上解支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14453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445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144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445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72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408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结余。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03110万元,执行结果为103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7.5%(详见表十九)。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04500万元,执行结果为1046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4.4%(详见表二十)。
(三)结算情况
当年可用资金: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133万元,无上解支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03133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93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6196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031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93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4604万元,结转下年4725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结余。
五、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12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9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473000万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
2024年年初债务余额1591039万元。2024年发行政府债券196400万元,其中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51400万元,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500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75000万元,其中通过项目收益还本2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50000万元。截至2024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7124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946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72975万元。
(三)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75000万元,付息484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50000万元,付息739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25000万元,付息41081万元。
(四)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及项目实施情况
2024年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截至2024年底,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尚未竣工。
附表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决算表
附表六: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附表八: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达执行表
附表九:2024年转移支付决算情况表
附表十: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24年本级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四: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执行表
附表十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六: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七:2024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十八: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九: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二十: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二十一: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二十二: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二十三: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
附表二十四: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十五: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再将全区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以来,全区财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奋力迈上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台阶贡献财政力量。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6221万元,比上年下降0.6%,完成预算的58.9%。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375350万元,完成预算的55.6%。
企业所得税258014万元,完成预算的67%。
个人所得税94773万元,完成预算的49.4%。
城市维护建设税47098万元,完成预算的50.1%。
其他税收25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67.7%。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等)28308万元,完成预算的34.9%,完成进度慢主要是专项收入中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集中于9月开展征收。
行政事业性收费20570万元,完成预算的66.4%,完成进度较快主要是年初有历年结余保育费集中入库。
罚没收入9697万元,完成预算的69.3%,完成进度较快主要是根据执收单位案件进度对罚没收入进行结转并上缴入库,上半年完成进度稍快于序时进度。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11万元,完成预算的56.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162万元,比上年下降5.5%,完成预算的44.1%。
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79万元,完成预算的45.8%。
公共安全支出51662万元,完成预算的39.8%。
教育支出187719万元,完成预算的5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4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
卫生健康支出32180万元,完成预算的45.9%。
城乡社区支出7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8.5%。
住房保障支出12368万元,完成预算的39.1%。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
债务付息支出3053万元,完成预算的43.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按照收入实现时间上交,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380万元,完成预算的57.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40万元,完成预算的66.4%;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42%。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184万元,完成预算的72.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511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4095万元,其他收入974万元,完成进度较快主要是市财政补助收入部分于6月全部下达;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013万元,完成预算的48.2%。
二、上半年财政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财政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全会和区“两会”决策部署,围绕实施“6+1”专项行动,聚焦年度重点任务,有力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继近年来获得政府采购工作5项全国性荣誉后,今年成为全省唯一同时获评“全国政府采购先进区(市、县)”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业务标兵”两项荣誉区县,相关经验做法获《浙江日报》专题报道。医疗领域成本绩效分析、财政支持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等项目入选省财政厅试点,持续推进三级联动行政裁决、“云评审”等15项省市试点工作并获肯定。有关“地方税”课题在全省财政系统课题研究评比中获“最佳论文”,并被财政部《中国财经报》录用。连续3年蝉联“全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一)经济发展动能更充沛,财源基础稳步夯实
一是组织收入更重“活水涵养”,财力统筹持续强化。组建财税工作专项组,建立财税联席会商机制,开展日跟踪、周预测、月分析,联动全区街道做好税收挖潜。1-6月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62亿元,下降0.6%,较去年同期提升15.8个百分点。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定额继续压减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将项目支出预算按必要性和轻重缓急分级排序,推动资金投向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等关键领域。二是政策兑现聚焦“直达快享”,资金效益加速释放。支持我区商贸金融、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电竞文娱、新制造业等“1+4”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同制定“1+4+N”产业政策、“开门红”政策、“二季度”激励政策、“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等4方面194项财政支持举措,切实抓好各项惠企政策兑现工作。上半年累计兑现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6.94亿元,其中区级资金6.17亿元。三是产业基金放大“杠杆效应”,撬动作用逐步显现。加强与省金控、杭州资本、杭实资管等投资平台的合作,总规模50亿元的三期省科创母基金(首期30亿元)落地拱墅,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创投机制,促进产业链布局优化及上下游资源整合。截至6月底,我区产业基金组建规模达23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83.74亿元。构建产业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设置风控制度建设、运营成本收益平衡情况等30余项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基金管理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体系。
(二)营商环境优化更智联,便捷服务全面升级
一是远程评审“云端互联”,交易流程极简提速。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云评审”省级试点项目,协同省厅制定《长三角区域统一远程异地评审规则》《浙江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操作指引》,推动形成覆盖评审全流程、各环节的省级标准体系,累计与上海、江苏、安徽等区域联动开展远程异地评审25次,率先完成杭州市首例社会代理机构代理跨省远程异地评审。二是三级裁决“协同共治”,带量集采量质齐升。协同省厅、市局加快建成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投诉受理、材料补正、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全流程在线裁决功能,健全采购调解前置机制。上半年我区调解结案率达80%,在全省位居前列。紧扣“提质、增效、降本”目标推行带量集中采购,积极探索“统采统签”新模式,近年来累计实施带量集中采购项目60余个,总采购规模2.45亿元,平均节资率17.6%,改革成效显著。三是非税票据“无感智办”,缴款体验一键直达。全面推广“浙里捐赠”平台“一站认定”服务,上半年已有4家社会组织通过平台完成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推进“墅智托管”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系统对接,实现学后托管费用数据归集分析。上线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电子票据,全面达成财政电子票据全覆盖目标,相关经验获《浙江财税与会计》专题推广。
(三)改革创新步伐更深入,体制机制活力焕新
一是加强项目精细管理,不断提升改革质效。抓实政府投资源头管控,健全招标控制价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机制,上半年已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97个(增长51.56%),合计审定金额4.73亿元(增长81.88%),核减金额3057万元(增长26.27%)。按照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改革工作要求,强化横向联动,协同区发改经信局、区规资分局等部门建立专项债务管理机制,统筹债券资金30.46亿元,有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以及政府债券到期还本、PPP项目置换等资金需求。二是数智赋能财政监督,有力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收支运行智管”系统运用,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资金支付规范性。加强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检查共进、问题共抓等“六共”巡财联动机制,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大监督”格局。聚焦民生政策落实、资金成本管控以及专项债券资金等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国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从经济效益、风险管控、重点经济任务完成度、功能价值实现度等四方面构建三层考核架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化“智慧国资”系统建设,建成数智大屏、监管、分析、预警四大板块,开发预警再触发及处置情况通报机制,平台数智监管作用有效发挥。
三、下步工作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收入增长持续承压,财政运行继续处于“难平衡”“紧平衡”状态。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运行基础、深化改革创新、积聚发展动能,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工作,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筑牢财源基石,强化收入管理。健全财税联动分析、联合走访街道、联合服务企业等“三联”工作机制,有力促进收入预测、入库动态等全方位信息交流,推动财政收入量质提升。协力做好协税护税工作,通过加强部门联动、企业辅导对接等举措,着力做好税源服务工作。动态跟进重点企业税收情况,加强企业走访调研,提前摸底、积极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成效。
二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要素支持。深入研判上级政策涉及的资金支持方向,通过加强向上沟通、全力向上对接、积极向上争取等举措,提升资金争取工作实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等工具,密切跟踪库款运行、加强执行监测,积极向上沟通、靠前对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做好支出安排,推动我区财政收支稳健运行。
三是厚植产业沃土,助力高质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好各项产业及惠企政策,强化财政保障,协助主管部门抓好相关政策的推进实施和资金兑现。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优化资金投向投量,完善重大科技专项与产业链协同机制,撬动更多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发挥省科创母基金、区人才科创基金牵引作用,加快推动优质储备项目落地,持续扩大产业基金组建规模。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管理提效。持续完善“智慧国资”平台功能,定期评估优化架构与功能模块,构建“问题发现-责任定位-制度匹配-整改跟踪”智能闭环链路。深化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贯彻落实三级联动行政裁决机制,推广带量集中采购新模式,持续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健全国企债务管控机制,开展重点领域督查整改,推动国企运营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推动公共服务项目降本增效。
五是严守监管防线,防范财政风险。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与人大、巡察、审计等协同联动机制,围绕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联合整改督导。足额归集项目收益,提高项目收益使用绩效,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有效协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及资金结算,提高债券使用绩效。加强土地出让全过程管理,加快土地出让金回笼,保障资金需求。
政府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拱墅区无乡镇,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度,拱墅区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事前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及时将绩效指标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标库。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指导部门单位规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对拱墅区水资源基础调查经费等9个项目聘请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核减资金819.34万元,核减率47.27%。二是深化财政绩效评价。开展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持续推动项目和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并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实地抽评。围绕部门整体、街道财政运行等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对1家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1家街道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三是探索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降本增效。以评流程、核成本、降成本为主线,对朝晖幼儿园资金支出情况开展成本分析,涉及资金2231.5万元。通过成本绩效分析厘清公共服务标准、项目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并对降本增效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
(一)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24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77号)等要求,拱墅区于2024年3月正式启动实施2024年小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项目(一期),2024年10月按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项目累计完成庭院管改造里程96公里,涉及13个街道,79个小区,惠及居民4.8万户,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了小区整体面貌,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拱墅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2024年,区民政局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办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审批,细化和执行渐退政策;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等,对于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或本人指定的人员帮助支取救助金;落实卡折代管备案制度,禁止违背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意愿,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社区干部代为持有卡、支取救助金。2024年12月在册低保3065户、3841人,2024年11月起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259元/人/月调整至1301元/人/月,全区累计发放低保金5352.67万元,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索引号
00250036-7/2025-3376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拱墅区2024年决算已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公开如下:
关于拱墅区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26日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区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1753000万元,执行结果为1790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比上年下降10.1%(详见表一)。
202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289527万元,比上年下降8.5%。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64465万元,上缴所得税收入83443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200000万元,执行结果为11978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9.1%(详见表二)。
2024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14737万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7898万元,②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16839万元(详见表六)。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预备费预算15000万元,未安排支出。
(三)结算情况
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结算,结果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76892万元,具体为:①上划中央两税返还收入31754万元,②所得税返还收入11581万元,③营改增返还收入151024万元,④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82533万元(详见表七)。
上解上级支出1536785万元,具体为:①总额分享上解703910万元,②增收上解407224万元,③市属下放企业8%递增上解299070万元,④其他体制上解126581万元。
当年可用资金:2024年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632万元,加: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76892万元,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上解上级支出153678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930739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093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226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930739万元,另调入资金504616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805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4081万元、其他资金调入10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09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1473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4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等支出8511万元,结转下年34707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无结余。截止2024年底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无结余(详见表五)。
(五)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
从收入决算的主要科目看(详见表一):
增值税6469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8%。
企业所得税3693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
个人所得税1868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
城市维护建设税902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
其他税收收入3555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
2024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78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
从支出决算的主要科目看(详见表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
公共安全支出1280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
教育支出3453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
科学技术支出786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5%,主要因拼盘使用转移支付补助,区级支出减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8%,主要因文化事业相关政策兑现超预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1%。
卫生健康支出664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
城乡社区支出1687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
农林水支出24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5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3%。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0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299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
债务付息支出73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
从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195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58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2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0329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49万元(详见表四)。
2024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6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4万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44269万元,执行结果为443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1125.3%,增长主要原因为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详见表十)。
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599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391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45000万元,调入资金1660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89600万元,执行结果为1876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比上年下降51.5%(详见表十一)。
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91023万元,其中: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693万元,②上级转移支付支出403330万元。
(三)结算情况
当年可用资金:2024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391万元,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5174万元,无上解支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909565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368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6569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909565万元,另调入资金16600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4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13686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9102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0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80535万元,结转下年4030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无结余。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13756万元,执行结果为143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比上年下降11.7%(详见表十五)。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285万元,执行结果为2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5%。
2024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72万元,比上年增长33.8%。其中: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5万元,②上级转移支付支出87万元(详见表十六)。
(三)结算情况
当年可用资金: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65万元,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万元,无上解支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14453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445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144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445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72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408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结余。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03110万元,执行结果为103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7.5%(详见表十九)。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04500万元,执行结果为1046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4.4%(详见表二十)。
(三)结算情况
当年可用资金: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133万元,无上解支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03133万元。
(四)平衡情况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93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6196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031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93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4604万元,结转下年4725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结余。
五、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12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9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473000万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
2024年年初债务余额1591039万元。2024年发行政府债券196400万元,其中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51400万元,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500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75000万元,其中通过项目收益还本2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50000万元。截至2024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7124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946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72975万元。
(三)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75000万元,付息484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50000万元,付息739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25000万元,付息41081万元。
(四)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及项目实施情况
2024年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截至2024年底,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尚未竣工。
附表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决算表
附表六: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附表八: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达执行表
附表九:2024年转移支付决算情况表
附表十: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24年本级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四: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执行表
附表十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六: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七:2024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十八: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九: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二十: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二十一: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二十二: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二十三: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
附表二十四: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十五: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再将全区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以来,全区财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奋力迈上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台阶贡献财政力量。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6221万元,比上年下降0.6%,完成预算的58.9%。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375350万元,完成预算的55.6%。
企业所得税258014万元,完成预算的67%。
个人所得税94773万元,完成预算的49.4%。
城市维护建设税47098万元,完成预算的50.1%。
其他税收25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67.7%。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等)28308万元,完成预算的34.9%,完成进度慢主要是专项收入中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集中于9月开展征收。
行政事业性收费20570万元,完成预算的66.4%,完成进度较快主要是年初有历年结余保育费集中入库。
罚没收入9697万元,完成预算的69.3%,完成进度较快主要是根据执收单位案件进度对罚没收入进行结转并上缴入库,上半年完成进度稍快于序时进度。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11万元,完成预算的56.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162万元,比上年下降5.5%,完成预算的44.1%。
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79万元,完成预算的45.8%。
公共安全支出51662万元,完成预算的39.8%。
教育支出187719万元,完成预算的5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4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
卫生健康支出32180万元,完成预算的45.9%。
城乡社区支出7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8.5%。
住房保障支出12368万元,完成预算的39.1%。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
债务付息支出3053万元,完成预算的43.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按照收入实现时间上交,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380万元,完成预算的57.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40万元,完成预算的66.4%;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42%。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184万元,完成预算的72.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511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4095万元,其他收入974万元,完成进度较快主要是市财政补助收入部分于6月全部下达;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013万元,完成预算的48.2%。
二、上半年财政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财政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全会和区“两会”决策部署,围绕实施“6+1”专项行动,聚焦年度重点任务,有力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继近年来获得政府采购工作5项全国性荣誉后,今年成为全省唯一同时获评“全国政府采购先进区(市、县)”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业务标兵”两项荣誉区县,相关经验做法获《浙江日报》专题报道。医疗领域成本绩效分析、财政支持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等项目入选省财政厅试点,持续推进三级联动行政裁决、“云评审”等15项省市试点工作并获肯定。有关“地方税”课题在全省财政系统课题研究评比中获“最佳论文”,并被财政部《中国财经报》录用。连续3年蝉联“全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一)经济发展动能更充沛,财源基础稳步夯实
一是组织收入更重“活水涵养”,财力统筹持续强化。组建财税工作专项组,建立财税联席会商机制,开展日跟踪、周预测、月分析,联动全区街道做好税收挖潜。1-6月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62亿元,下降0.6%,较去年同期提升15.8个百分点。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定额继续压减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将项目支出预算按必要性和轻重缓急分级排序,推动资金投向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等关键领域。二是政策兑现聚焦“直达快享”,资金效益加速释放。支持我区商贸金融、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电竞文娱、新制造业等“1+4”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同制定“1+4+N”产业政策、“开门红”政策、“二季度”激励政策、“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等4方面194项财政支持举措,切实抓好各项惠企政策兑现工作。上半年累计兑现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6.94亿元,其中区级资金6.17亿元。三是产业基金放大“杠杆效应”,撬动作用逐步显现。加强与省金控、杭州资本、杭实资管等投资平台的合作,总规模50亿元的三期省科创母基金(首期30亿元)落地拱墅,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创投机制,促进产业链布局优化及上下游资源整合。截至6月底,我区产业基金组建规模达23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83.74亿元。构建产业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设置风控制度建设、运营成本收益平衡情况等30余项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基金管理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体系。
(二)营商环境优化更智联,便捷服务全面升级
一是远程评审“云端互联”,交易流程极简提速。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云评审”省级试点项目,协同省厅制定《长三角区域统一远程异地评审规则》《浙江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操作指引》,推动形成覆盖评审全流程、各环节的省级标准体系,累计与上海、江苏、安徽等区域联动开展远程异地评审25次,率先完成杭州市首例社会代理机构代理跨省远程异地评审。二是三级裁决“协同共治”,带量集采量质齐升。协同省厅、市局加快建成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投诉受理、材料补正、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全流程在线裁决功能,健全采购调解前置机制。上半年我区调解结案率达80%,在全省位居前列。紧扣“提质、增效、降本”目标推行带量集中采购,积极探索“统采统签”新模式,近年来累计实施带量集中采购项目60余个,总采购规模2.45亿元,平均节资率17.6%,改革成效显著。三是非税票据“无感智办”,缴款体验一键直达。全面推广“浙里捐赠”平台“一站认定”服务,上半年已有4家社会组织通过平台完成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推进“墅智托管”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系统对接,实现学后托管费用数据归集分析。上线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电子票据,全面达成财政电子票据全覆盖目标,相关经验获《浙江财税与会计》专题推广。
(三)改革创新步伐更深入,体制机制活力焕新
一是加强项目精细管理,不断提升改革质效。抓实政府投资源头管控,健全招标控制价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机制,上半年已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97个(增长51.56%),合计审定金额4.73亿元(增长81.88%),核减金额3057万元(增长26.27%)。按照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改革工作要求,强化横向联动,协同区发改经信局、区规资分局等部门建立专项债务管理机制,统筹债券资金30.46亿元,有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以及政府债券到期还本、PPP项目置换等资金需求。二是数智赋能财政监督,有力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收支运行智管”系统运用,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资金支付规范性。加强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检查共进、问题共抓等“六共”巡财联动机制,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大监督”格局。聚焦民生政策落实、资金成本管控以及专项债券资金等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国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从经济效益、风险管控、重点经济任务完成度、功能价值实现度等四方面构建三层考核架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化“智慧国资”系统建设,建成数智大屏、监管、分析、预警四大板块,开发预警再触发及处置情况通报机制,平台数智监管作用有效发挥。
三、下步工作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收入增长持续承压,财政运行继续处于“难平衡”“紧平衡”状态。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运行基础、深化改革创新、积聚发展动能,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工作,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筑牢财源基石,强化收入管理。健全财税联动分析、联合走访街道、联合服务企业等“三联”工作机制,有力促进收入预测、入库动态等全方位信息交流,推动财政收入量质提升。协力做好协税护税工作,通过加强部门联动、企业辅导对接等举措,着力做好税源服务工作。动态跟进重点企业税收情况,加强企业走访调研,提前摸底、积极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成效。
二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要素支持。深入研判上级政策涉及的资金支持方向,通过加强向上沟通、全力向上对接、积极向上争取等举措,提升资金争取工作实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等工具,密切跟踪库款运行、加强执行监测,积极向上沟通、靠前对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做好支出安排,推动我区财政收支稳健运行。
三是厚植产业沃土,助力高质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好各项产业及惠企政策,强化财政保障,协助主管部门抓好相关政策的推进实施和资金兑现。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优化资金投向投量,完善重大科技专项与产业链协同机制,撬动更多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发挥省科创母基金、区人才科创基金牵引作用,加快推动优质储备项目落地,持续扩大产业基金组建规模。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管理提效。持续完善“智慧国资”平台功能,定期评估优化架构与功能模块,构建“问题发现-责任定位-制度匹配-整改跟踪”智能闭环链路。深化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贯彻落实三级联动行政裁决机制,推广带量集中采购新模式,持续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健全国企债务管控机制,开展重点领域督查整改,推动国企运营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推动公共服务项目降本增效。
五是严守监管防线,防范财政风险。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与人大、巡察、审计等协同联动机制,围绕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联合整改督导。足额归集项目收益,提高项目收益使用绩效,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有效协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及资金结算,提高债券使用绩效。加强土地出让全过程管理,加快土地出让金回笼,保障资金需求。
政府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拱墅区无乡镇,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度,拱墅区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事前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及时将绩效指标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标库。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指导部门单位规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对拱墅区水资源基础调查经费等9个项目聘请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核减资金819.34万元,核减率47.27%。二是深化财政绩效评价。开展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持续推动项目和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并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实地抽评。围绕部门整体、街道财政运行等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对1家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1家街道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三是探索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降本增效。以评流程、核成本、降成本为主线,对朝晖幼儿园资金支出情况开展成本分析,涉及资金2231.5万元。通过成本绩效分析厘清公共服务标准、项目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并对降本增效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
(一)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24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77号)等要求,拱墅区于2024年3月正式启动实施2024年小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项目(一期),2024年10月按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项目累计完成庭院管改造里程96公里,涉及13个街道,79个小区,惠及居民4.8万户,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了小区整体面貌,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拱墅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2024年,区民政局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办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审批,细化和执行渐退政策;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等,对于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或本人指定的人员帮助支取救助金;落实卡折代管备案制度,禁止违背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意愿,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社区干部代为持有卡、支取救助金。2024年12月在册低保3065户、3841人,2024年11月起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259元/人/月调整至1301元/人/月,全区累计发放低保金5352.67万元,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