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6-10 17:0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经核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昌路1幢1号7室居民封吟秋(出生日期:1931年8月13日)已死亡,根据《浙江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及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应当注销户口登记。因我所联系不上家属,请家属在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派出所户籍窗口(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33号)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依职权予以注销。本公告期限10日。
拱宸桥派出所
2025年6月10日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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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昌路1幢1号7室居民封吟秋(出生日期:1931年8月13日)已死亡,根据《浙江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及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应当注销户口登记。因我所联系不上家属,请家属在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派出所户籍窗口(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33号)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依职权予以注销。本公告期限10日。
拱宸桥派出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