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39649777-X/2025-331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5-23 发布日期 2025-05-23
附件 关于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撤销冒名登记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撤销冒名登记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23 17:08:33 点击率:

  • 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在2012年12月04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任鹏程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任鹏程的询问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四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2012年12月04日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街333号御峰大厦11楼1127室

联系电话:0571-85122049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告知书.JPG

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公告公示
关于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撤销冒名登记告知书的公告

索引号

39649777-X/2025-3317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 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在2012年12月04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任鹏程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任鹏程的询问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四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2012年12月04日杭州千公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街333号御峰大厦11楼1127室

联系电话:0571-85122049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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