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党委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5-22 11:1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公安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把握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和责任要求,以实际行动诠释政治忠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公安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内容全盘认领、照单全收,逐项逐条明确巡察反馈意见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各条线既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高标准、高要求完成整改目标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先后召开7次会议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局各部门及派出所上下联动,认真查找根源、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的精神逐一全量解决问题,逐项落实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及时跟进重点整改任务,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将巡察整改与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结合起来,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完善制度38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批评教育13人,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23人次。

一、关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履行公安职责使命还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一)针对“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及思路务虚会,开展专项工作行动,常态化开展“敲门宣防走亲”活动。强化展集中培训和对抗演练,动态检验评估机制落实情况。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第一议题”学习指引内容,定制“拱墅公安大讲堂”系列课程。健全值班领导工作规范,建立十大应用场景。完善规范工作要求,对新招录辅警岗前培训全覆盖。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针对“争优创先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度剖析2024年总体考评情况并形成报告,明确攻坚冲刺举措,建立课题式调研机制。制定《拱墅区公安分局实施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主防工作体系方案》。

二、关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四)针对“廉情卡填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召开区管干部、分局党委班子等不同层级个人事项报告及廉情卡填报培训会。针对廉情卡填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五)针对“辅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针对辅警队伍开展轮训及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辅警队伍督察。对相关责任辅警予以“黄牌警告”、提醒谈话和辞退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六)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对出入境证照备案情况开展自查。对出入境审批工作开展回头看,制定规范工作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

(七)针对“辞职人员从业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针对2021年以来辞职人员从业去向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梳理。梳理规范辞职人员人事手续,形成辞职前必签文件“一张清单”,告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予以责任追究。

(八)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议,下发《党支部工作记事簿》,制定2025年发展党员重点培养对象计划,制定并规范《谈心谈话记录本》。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存在短板”方面

(九)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分局党委专题研究分局年度队伍状况分析报告及重点工作举措。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年轻干部比例。

(十)针对“警力外借把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工作人员抽调、借调管理办法》。加快外借警力清理进度。

(十一)针对“岗位练兵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建立实战练兵“周通报、月考核”工作机制。实时更新全警教育训练电子档案。建立“训练主题月”制度,制定“春训”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纪实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开展组织人事科相关人事干部、民警、辅警专项培训。全量梳理相关纪实材料,按要求完善干部档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加强清廉公安建设,执行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风险隐患”方面

(十三)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的整改。分局党委专题研究并新修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主要内容。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十四)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善与法检沟通等相关机制,对各单位涉案财物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发布专项清理实施方案。邀请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应用培训会。

(十五)针对“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完成对涉案车辆的清理,停用相关停车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十六)针对“招标采购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专题研究并修订印发相关文件。邀请专家开展财经事项内控制度培训。组织警务保障室民警开展相关专业培训。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十七)针对“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对相关文件进行规范清理。对分局所有文件规范制度进行更新调整,并重新制定成册。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另外,还有一些重难点问题也进行了全面整改。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扎实有效的巡察整改举措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主动仗,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计划高标准完成。二是落实常态管理,强化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整改永远在路上”,把具体问题整改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相结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三是着眼长远发展,深化提能增效。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通过整改借势发力,在发展谋划上“动真格”,在促成落实上“见真章”,解决好影响长远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深层次瓶颈问题,不断推动公安各项工作纵深改革、取得新进展,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28191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区公安分局(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15;电子邮箱:458969825@qq.com


公告公示
其他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党委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5-22 11:18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公安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把握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和责任要求,以实际行动诠释政治忠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公安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内容全盘认领、照单全收,逐项逐条明确巡察反馈意见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各条线既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高标准、高要求完成整改目标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先后召开7次会议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局各部门及派出所上下联动,认真查找根源、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的精神逐一全量解决问题,逐项落实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及时跟进重点整改任务,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将巡察整改与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结合起来,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完善制度38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批评教育13人,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23人次。

一、关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履行公安职责使命还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一)针对“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及思路务虚会,开展专项工作行动,常态化开展“敲门宣防走亲”活动。强化展集中培训和对抗演练,动态检验评估机制落实情况。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第一议题”学习指引内容,定制“拱墅公安大讲堂”系列课程。健全值班领导工作规范,建立十大应用场景。完善规范工作要求,对新招录辅警岗前培训全覆盖。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针对“争优创先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度剖析2024年总体考评情况并形成报告,明确攻坚冲刺举措,建立课题式调研机制。制定《拱墅区公安分局实施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主防工作体系方案》。

二、关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四)针对“廉情卡填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召开区管干部、分局党委班子等不同层级个人事项报告及廉情卡填报培训会。针对廉情卡填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五)针对“辅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针对辅警队伍开展轮训及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辅警队伍督察。对相关责任辅警予以“黄牌警告”、提醒谈话和辞退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六)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对出入境证照备案情况开展自查。对出入境审批工作开展回头看,制定规范工作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

(七)针对“辞职人员从业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针对2021年以来辞职人员从业去向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梳理。梳理规范辞职人员人事手续,形成辞职前必签文件“一张清单”,告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予以责任追究。

(八)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议,下发《党支部工作记事簿》,制定2025年发展党员重点培养对象计划,制定并规范《谈心谈话记录本》。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存在短板”方面

(九)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分局党委专题研究分局年度队伍状况分析报告及重点工作举措。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年轻干部比例。

(十)针对“警力外借把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工作人员抽调、借调管理办法》。加快外借警力清理进度。

(十一)针对“岗位练兵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建立实战练兵“周通报、月考核”工作机制。实时更新全警教育训练电子档案。建立“训练主题月”制度,制定“春训”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纪实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开展组织人事科相关人事干部、民警、辅警专项培训。全量梳理相关纪实材料,按要求完善干部档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加强清廉公安建设,执行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风险隐患”方面

(十三)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的整改。分局党委专题研究并新修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主要内容。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十四)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善与法检沟通等相关机制,对各单位涉案财物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发布专项清理实施方案。邀请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应用培训会。

(十五)针对“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完成对涉案车辆的清理,停用相关停车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十六)针对“招标采购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专题研究并修订印发相关文件。邀请专家开展财经事项内控制度培训。组织警务保障室民警开展相关专业培训。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十七)针对“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对相关文件进行规范清理。对分局所有文件规范制度进行更新调整,并重新制定成册。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另外,还有一些重难点问题也进行了全面整改。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扎实有效的巡察整改举措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主动仗,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计划高标准完成。二是落实常态管理,强化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整改永远在路上”,把具体问题整改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相结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三是着眼长远发展,深化提能增效。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通过整改借势发力,在发展谋划上“动真格”,在促成落实上“见真章”,解决好影响长远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深层次瓶颈问题,不断推动公安各项工作纵深改革、取得新进展,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28191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区公安分局(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15;电子邮箱:4589698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