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5-22 12: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拱人社监强催字〔2025〕第0046号
杭州星禾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_2024_年11月1日向你单位(个人)送达《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拱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000083号),你单位(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个人)催告,请你单位(个人)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并加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个人)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郑其孟、谢佳 联系电话:0571-8950876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郑其孟11-Z01039谢佳11010213086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催告当事人,一份附卷。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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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拱人社监强催字〔2025〕第0046号
杭州星禾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_2024_年11月1日向你单位(个人)送达《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拱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000083号),你单位(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个人)催告,请你单位(个人)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并加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个人)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郑其孟、谢佳 联系电话:0571-8950876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郑其孟11-Z01039谢佳11010213086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催告当事人,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