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39649777-X/2025-331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5-21 发布日期 2025-05-21
附件 撤销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撤销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5-21 11:28:32 点击率:

  • 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2011年3月25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王敏超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王敏超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补办回执证明、询问笔录和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杭明皓所[2024]文鉴字第34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四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011年3月25日设立登记有关王敏超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身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涛、叶慧敏 联系电话:0571-88154510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回龙路307号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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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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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公告公示
    撤销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索引号

    39649777-X/2025-3316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 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2011年3月25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王敏超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王敏超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补办回执证明、询问笔录和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杭明皓所[2024]文鉴字第34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四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美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011年3月25日设立登记有关王敏超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身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涛、叶慧敏 联系电话:0571-88154510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回龙路307号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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