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5-20 15:0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院党组坚决把开展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书记全面牵头部署整改工作,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三是坚持求真务实,做好结合文章。院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检察业务、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于“长久立”的机制,积极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问责追责6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4人;制定完善制度11项。
一、关于“高质效检察履职不到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发展还不均衡”问题的整改。加强办案资源的统一协调,建立融合“四大检察”员额检察官的办案团队14个,优化“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落实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不断更新案例培育理念。
(二)针对“对标‘重要窗口’建设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开展刑事案件积案清理自查工作,调整分案规则,制定办案时长节点催办制度,创新建立“一站式”办案模式助推案件办理。专题分析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均得以回复,探索通过政法一体化平台在线推送再审检察建议书机制。
(三)针对“基层延伸力量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调整人员充实到检察室,制定与“两所一庭”监督配合的实施办法和“大综合一体化”有关实施意见,与多部门形成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
(四)针对“落实法律监督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建立立案监督案件受理、办理工作指引,优化“一站式”办案模式和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与办案同步,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针对“扣押非涉案财物长期未处置”问题的整改。查明钱款去向并确认销户,完善扣押财物管理流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全流程监管有欠缺,工程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领导班子和责任部门开展工程招投标相关制度专题学习,修订完善单位采购管理办法,设立采购管理小组,建立招标代理公司选择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针对“全流程管理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查明管理薄弱情况,组织专题业务学习培训,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成立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针对“工程税费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查明相关工程建设单位税费差额,所涉款项已上交区财政。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票据审核和合同审核,把好税费审核关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针对“零星工程存在廉政隐患”问题的整改。制定涵盖零星工程管理在内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成立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施工单位选择机制,重点财务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制,工程台账制作及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经费‘口袋’扎得不够紧,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立巡立改,涉及超标报销等费用上缴区财政局专户,强化财务审核流程,规范财务报销凭证的审核,定期开展自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二)针对“未经决策发包项目并搁浅”问题的整改。查明情况,组织对相关政策文件的专题学习,修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令检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三)针对“工会经费统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工会文件专题学习,工会活动器具回收统一管理,严格编制工会各类开支类目,落实好“工会活动最高支出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4倍”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内控制度,规范选择招标代理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五)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对相关固定资产完成清点入账工作,对未灭失且未入库的资产与相关单位对接后划拨或拉回入库,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年度盘点工作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令检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四、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对支部台账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支部之间开展互查互评,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针对“内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警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请销假、值班、保密、“三个规定”等专题培训,加强干警日常教育监督提醒,运用好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每月进行纪律作风提醒,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出入境管理不够严密”问题的整改。组织全面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的专题培训,对证照上交和因私出国(境)开展专项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干警宿舍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干警宿舍管理办法,整改超时居住问题,根据新招录人员情况合理化调配安排住宿,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退休干警违规经商办企”问题的整改。查实情况,对违规注册企业实际未经营的退休干警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干警职工专题学习教育,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教育和提醒,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
(三)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巡察发现的公车假日出行未审批等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情况,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制定和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出行审批,做好日常公车出行登记和相关台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五、关于“学思践悟不深入,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查漏补缺,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学习交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提升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针对“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列为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下一步,区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阶段性“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重复出现。始终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坚持和完善前期整改工作中所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认识、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助力助推拱墅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195782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绍兴路400弄7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4;电子邮箱:23461308@qq.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5月19日
其他公告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院党组坚决把开展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书记全面牵头部署整改工作,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三是坚持求真务实,做好结合文章。院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检察业务、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于“长久立”的机制,积极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问责追责6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4人;制定完善制度11项。
一、关于“高质效检察履职不到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发展还不均衡”问题的整改。加强办案资源的统一协调,建立融合“四大检察”员额检察官的办案团队14个,优化“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落实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不断更新案例培育理念。
(二)针对“对标‘重要窗口’建设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开展刑事案件积案清理自查工作,调整分案规则,制定办案时长节点催办制度,创新建立“一站式”办案模式助推案件办理。专题分析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均得以回复,探索通过政法一体化平台在线推送再审检察建议书机制。
(三)针对“基层延伸力量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调整人员充实到检察室,制定与“两所一庭”监督配合的实施办法和“大综合一体化”有关实施意见,与多部门形成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
(四)针对“落实法律监督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建立立案监督案件受理、办理工作指引,优化“一站式”办案模式和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与办案同步,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针对“扣押非涉案财物长期未处置”问题的整改。查明钱款去向并确认销户,完善扣押财物管理流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全流程监管有欠缺,工程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领导班子和责任部门开展工程招投标相关制度专题学习,修订完善单位采购管理办法,设立采购管理小组,建立招标代理公司选择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针对“全流程管理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查明管理薄弱情况,组织专题业务学习培训,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成立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针对“工程税费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查明相关工程建设单位税费差额,所涉款项已上交区财政。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票据审核和合同审核,把好税费审核关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针对“零星工程存在廉政隐患”问题的整改。制定涵盖零星工程管理在内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成立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施工单位选择机制,重点财务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制,工程台账制作及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经费‘口袋’扎得不够紧,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立巡立改,涉及超标报销等费用上缴区财政局专户,强化财务审核流程,规范财务报销凭证的审核,定期开展自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二)针对“未经决策发包项目并搁浅”问题的整改。查明情况,组织对相关政策文件的专题学习,修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令检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三)针对“工会经费统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工会文件专题学习,工会活动器具回收统一管理,严格编制工会各类开支类目,落实好“工会活动最高支出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4倍”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内控制度,规范选择招标代理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五)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对相关固定资产完成清点入账工作,对未灭失且未入库的资产与相关单位对接后划拨或拉回入库,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年度盘点工作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令检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四、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对支部台账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支部之间开展互查互评,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针对“内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警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请销假、值班、保密、“三个规定”等专题培训,加强干警日常教育监督提醒,运用好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每月进行纪律作风提醒,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出入境管理不够严密”问题的整改。组织全面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的专题培训,对证照上交和因私出国(境)开展专项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干警宿舍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干警宿舍管理办法,整改超时居住问题,根据新招录人员情况合理化调配安排住宿,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退休干警违规经商办企”问题的整改。查实情况,对违规注册企业实际未经营的退休干警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干警职工专题学习教育,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教育和提醒,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
(三)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巡察发现的公车假日出行未审批等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情况,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制定和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出行审批,做好日常公车出行登记和相关台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五、关于“学思践悟不深入,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查漏补缺,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学习交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提升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针对“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列为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下一步,区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阶段性“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重复出现。始终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坚持和完善前期整改工作中所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认识、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助力助推拱墅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195782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绍兴路400弄7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4;电子邮箱:23461308@qq.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