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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5-20 16:15:0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法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法院党组专题召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量身定制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间和整改部门,挂单整改。注重将整改工作与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做到整改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整改工作同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提升。

一、关于“履职尽责有短板,担当作为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立案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健全不立案投诉督办机制,设立“投诉专员”“不立案投诉专窗”。每月召开立案庭业务交流会议,并围绕上级法院下发的最新文件进行深入学习,规范立案工作,杜绝执行立案无理由“一案多挂”情况。

2.针对“审判质效不过硬”问题的整改

每月对改判发回案件进行“三级”联动评查并确定案件瑕疵等级评定;定期梳理常见问题、编发办案提示;落实案件阅核制,发挥“一库一网”使用效能,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

3.针对“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的整改

制定《拱墅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案件办理办法》《拱墅区人民法院关于集约化执行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畅通信访渠道,开通执行信访专线,固定局领导接待日,落实《执行畅联规定》。完善案款发放机制,严格规范延缓发放案款的审批程序。开设司法救绿色通道,畅通执行救济途径;多措并举开展出清专项行动;

4.针对“扫黑除恶打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积极参加公检法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严格落实案件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注重分析研判,适时发出司法建议。

5.针对“司法‘三个效果’未能有机统一”问题的整改

推进立案规范化建设,加强诉调衔接工作。选派法官“一对一”包干街道进行分片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

6.针对“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积极开展“三联三领三服务”,开展社区普法、校园普法,根据社区需求靠前提供法律支持、指导调解、司法确认和普法宣传等服务。组织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调解员参加调解培训,提升调解专业技能。

二、关于“风险防控不健全,规范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7.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拱墅区非依法招标(小额)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修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修订)》。

8.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整理报销规范,下发各部门学习。

9.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对外存的历史工程档案做再次清点,并登记造册。

10.针对“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拱墅法院合同管理规定》,合同全流程签订前全流程线上审批,由需求部门和行装部门共同对合同进行审核。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格,队伍建设不够到位”方面

11.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会,制定本院“三重一大”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和归档装订。

12.针对“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机关党委组织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由庭室负责人任支部书记,建好建强支部委员会队伍。按要求召开党组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业务培训。

13.针对“党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各支部依托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业务学习。对近5年来党员发展资料进行专项核查,规范党员档案。建立党费专户,按规定进行党费核算、党费收支及相关费用的列支。

14.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召开2024年度总结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清积案 提质效”专项行动推进会,围绕去年以来本系统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不定期、分批次全面排查本院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开展2025年度廉情卡填报工作。开展月度审务督查,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作风的执纪监督。

15.针对“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召开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会,依规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优化调配人员设置。

16.针对“关心关爱干警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来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同区卫健局联系建立心理健康热线,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本院谈心谈话、关心关爱制度。院工会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娱活动。

四、关于“政治引领不全面,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方面

17.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学习内容准备、资料整理和执行落实,确保学习规范有序和制度执行落地。

1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管领导,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下一步,区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持续推进。院党组将继续发挥“领头雁”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长效。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堵塞漏洞。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整改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充分发挥审务督查、自查排查作用,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查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推动成果转化,助力审执高质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法院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为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实干争先迈上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更多的法院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8166823;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109号拱墅法院政治部(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4;电子邮箱:gsfyzzb@163.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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