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4-08 15:1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杭州联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惠百千诉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6268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一杭州易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惠百千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24年10月18日解除;二、驳回申请人惠百千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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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惠百千诉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6268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一杭州易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惠百千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24年10月18日解除;二、驳回申请人惠百千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