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9649777-X/2025-330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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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附件 |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期) |
发布日期: 2025-04-28 16:08:13 点击率:
近期,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饮料、食糖、乳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类食品4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96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氟苯尼考、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烯酰吗啉、噻虫胺、吡虫啉、吡唑醚菌酯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杭州第贰厨房餐饮科技有限公司化纤分公司购进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市拱墅区鲜景依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购进的香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杭州市拱墅区率真水果店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杭州市拱墅区连兵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杭州市拱墅区倪争蔬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冬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市拱墅区胡小莉蔬果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市拱墅区丽禾湾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相关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对涉及的以上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涉事同批次产品在售,对已售出的同批次问题产品已责令商家开展召回,未有顾客反馈,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与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食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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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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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649777-X/2025-3306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近期,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饮料、食糖、乳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类食品4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96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氟苯尼考、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烯酰吗啉、噻虫胺、吡虫啉、吡唑醚菌酯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杭州第贰厨房餐饮科技有限公司化纤分公司购进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市拱墅区鲜景依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购进的香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杭州市拱墅区率真水果店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杭州市拱墅区连兵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杭州市拱墅区倪争蔬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冬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市拱墅区胡小莉蔬果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市拱墅区丽禾湾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相关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对涉及的以上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涉事同批次产品在售,对已售出的同批次问题产品已责令商家开展召回,未有顾客反馈,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与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