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4-24 09:4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7日至6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局党委先后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会议4次。同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15个问题,全面系统梳理,逐项逐条研究,认真落实整改。
巡察共反馈15个问题,除去问题线索共有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持续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92.86%;制定整改措施53条,已完成整改48条,整改措施完成率90.57%。完善制度9项,通报批评5人,批评教育30人,提醒谈话16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现象”方面
(一)针对“在机关管理、日常履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个别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公车使用要求,持续做好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
二、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松散,相关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方面
(二)针对“未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开展《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的再学习再贯彻,严把出国审批关口,对全体工作人员持证情况及出国(境)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三)针对“加班调休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
出台《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加班调休具体规定,并做好宣贯,引入数智支撑,在浙政钉上线运行局假勤管理系统。
(四)针对“休假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出台《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严格休假审核把关,依托局假勤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批。
(五)针对“上下班考勤不严”问题的整改
实现浙政钉线上考勤,系统自动进行考勤地点定位,通过技术手段规避代打卡现象,每月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核查统计。
三、关于“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六)针对“项目招标存在违规情形”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全局工程项目管理,同时优化全局合同备案流程。
(七)针对“违规设定评分值”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区限额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局限额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熟悉掌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八)针对“涉嫌指定分包”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在项目招标阶段参照相关文件设置与招标内容相匹配的资质,在施工合同签订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不得肢解发包的要求。
(九)针对“结算审核不按合同履行”问题的整改
举一反三,加强全局合同结算审核把关,并依托局内专业科室力量加强工程项目审核力度。
(十)针对“招投标项目决策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修订《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明确局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相关要求。并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内控机制的专题教育培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划句号’主动意识不强,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能解决”方面
(十一)针对“两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问题的整改
两个项目相关费用均已支付到位,同时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长期挂账项目以“清单式”推进销号。
五、关于“未及时清理处置下属企业,财务相关操作不规范”方面
(十二)针对“下属企业财务及人员未分流”问题的整改
已拟定下属企业整改工作推进时间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六、关于“责任意识不强,部分职能工作落实有缺位”方面
(十三)针对“相关科室部分职能工作落实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印发《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信访处置流程,强化问题闭环;制定《历史建筑巡查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巡查相关要求;制定《房屋安全巡查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住安保”平台实操培训,规范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好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隐患问题整改闭环。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所欠缺,理论学习不到位”方面
(十四)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明确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并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调研员、专班负责人集体学习。制定《区住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拱墅区住建局网评队伍管理办法》,持续做好网评队伍动态管理。
(十五)关于“基层支部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对全体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增强党支部书记的履职意识。深化“住建红理论学堂”培训交流平台,切实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的能力水平。召开支部书记交流座谈,收集组织工作意见建议7条。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两个行业“堡垒指数”星级评定标准,评定结果作为两新党组织考核、年度“两优一先”“红领头雁”等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治能力。把持续落实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全局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清廉城建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将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工作能力的新起点。二是持续整改发力,确保全项闭环销号。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部问题整改销号,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执行及延期整改的问题,锚定整改目标制定好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具体方案,动态跟进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整改到位,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工作闭环。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住建事业发展。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与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住建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树立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管理理念,通过建立健全一批能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全面强化住建内控管理和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引导全局上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拱墅高质量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573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A座区住建局802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15;电子邮箱:hzgszjj@163.com。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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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7日至6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局党委先后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会议4次。同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15个问题,全面系统梳理,逐项逐条研究,认真落实整改。
巡察共反馈15个问题,除去问题线索共有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持续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92.86%;制定整改措施53条,已完成整改48条,整改措施完成率90.57%。完善制度9项,通报批评5人,批评教育30人,提醒谈话16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现象”方面
(一)针对“在机关管理、日常履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个别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公车使用要求,持续做好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
二、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松散,相关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方面
(二)针对“未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开展《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的再学习再贯彻,严把出国审批关口,对全体工作人员持证情况及出国(境)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三)针对“加班调休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
出台《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加班调休具体规定,并做好宣贯,引入数智支撑,在浙政钉上线运行局假勤管理系统。
(四)针对“休假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出台《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严格休假审核把关,依托局假勤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批。
(五)针对“上下班考勤不严”问题的整改
实现浙政钉线上考勤,系统自动进行考勤地点定位,通过技术手段规避代打卡现象,每月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核查统计。
三、关于“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六)针对“项目招标存在违规情形”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全局工程项目管理,同时优化全局合同备案流程。
(七)针对“违规设定评分值”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区限额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局限额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熟悉掌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八)针对“涉嫌指定分包”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在项目招标阶段参照相关文件设置与招标内容相匹配的资质,在施工合同签订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不得肢解发包的要求。
(九)针对“结算审核不按合同履行”问题的整改
举一反三,加强全局合同结算审核把关,并依托局内专业科室力量加强工程项目审核力度。
(十)针对“招投标项目决策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修订《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明确局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相关要求。并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内控机制的专题教育培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划句号’主动意识不强,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能解决”方面
(十一)针对“两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问题的整改
两个项目相关费用均已支付到位,同时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长期挂账项目以“清单式”推进销号。
五、关于“未及时清理处置下属企业,财务相关操作不规范”方面
(十二)针对“下属企业财务及人员未分流”问题的整改
已拟定下属企业整改工作推进时间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六、关于“责任意识不强,部分职能工作落实有缺位”方面
(十三)针对“相关科室部分职能工作落实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印发《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信访处置流程,强化问题闭环;制定《历史建筑巡查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巡查相关要求;制定《房屋安全巡查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住安保”平台实操培训,规范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好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隐患问题整改闭环。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所欠缺,理论学习不到位”方面
(十四)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明确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并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调研员、专班负责人集体学习。制定《区住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拱墅区住建局网评队伍管理办法》,持续做好网评队伍动态管理。
(十五)关于“基层支部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对全体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增强党支部书记的履职意识。深化“住建红理论学堂”培训交流平台,切实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的能力水平。召开支部书记交流座谈,收集组织工作意见建议7条。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两个行业“堡垒指数”星级评定标准,评定结果作为两新党组织考核、年度“两优一先”“红领头雁”等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治能力。把持续落实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全局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清廉城建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将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工作能力的新起点。二是持续整改发力,确保全项闭环销号。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部问题整改销号,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执行及延期整改的问题,锚定整改目标制定好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具体方案,动态跟进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整改到位,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工作闭环。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住建事业发展。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与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住建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树立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管理理念,通过建立健全一批能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全面强化住建内控管理和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引导全局上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拱墅高质量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573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A座区住建局802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15;电子邮箱:hzgsz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