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一届区委 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4-02 16:1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5日至7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关于开展巡察整改的部署和巡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单位难点与弱点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全面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契机,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成立落实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按照分管范围各司其职。针对存在问题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定要求”,各层级均明确整改任务与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注重抓好分管领导、科室(中心)、工作人员三个层级督导落实工作,形成一体联动、合力抓整改的态势,促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核心职能履行不够有力,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牵头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强化议事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规范日常运行管理。建成双拥文化广场,营造人人参与的双拥氛围。

(二)针对“重点任务推进进度较缓慢”问题的整改。局党组及时研究、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社会化拥军模式,大力培育社会拥军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多种崇军优惠。

(三)针对“巡察整改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强化业务培训和业务素质考核,有效增强业务素质。强化调研指导工作,不断加强街道和社区服务站建设。

(四)针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新模式,建立就业创业工作长效机制。与相关单位资源共享、优化合作,搭建双向选择平台。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多元化。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履责督责未能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针对“采购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局政府采购实施工作规范、局大额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口,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六)针对“经费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定相关经费发放工作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七)针对“教育培训工作监管不够得力”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招标工作,完善教育培训采购合同内容。加强承训机构履约情况监督,邀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八)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修订完善六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关于“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针对“学习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局制定相关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监督。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条例法规,促进业务人员熟悉掌握政策规定。

(十)针对“部分工作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局党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微信公众号审稿规范,规范审核流程,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准确性、权威性。

(十一)针对“服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把开展走访慰问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多途径推进问题解决。进一步规范来访登记工作。

四、关于“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规范化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相关要求,强化制度落实。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及采购制度培训,熟练掌握业务工作程序。

(十三)针对“干部人事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组织学习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掌握工作程序要求。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强化人事档案管理。

(十四)针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不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抓好退役军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指出的各类问题作为今后工作中的警戒线,时刻提醒与警觉,严防“旧病复发”,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抓好规范落实。在此次整改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制度健全力度,坚持以制度促进规范,以规范推进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全区退役军人工作质量。三是紧扣重点工作,提升建设质量。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聚力打造“崇军拱墅”,积极探索社会化拥军新模式,不断培育和壮大社会拥军力量,强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和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810869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路11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42;电子邮箱:824631828@qq.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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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一届区委 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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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5日至7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关于开展巡察整改的部署和巡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单位难点与弱点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全面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契机,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成立落实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按照分管范围各司其职。针对存在问题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定要求”,各层级均明确整改任务与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注重抓好分管领导、科室(中心)、工作人员三个层级督导落实工作,形成一体联动、合力抓整改的态势,促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核心职能履行不够有力,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牵头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强化议事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规范日常运行管理。建成双拥文化广场,营造人人参与的双拥氛围。

(二)针对“重点任务推进进度较缓慢”问题的整改。局党组及时研究、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社会化拥军模式,大力培育社会拥军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多种崇军优惠。

(三)针对“巡察整改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强化业务培训和业务素质考核,有效增强业务素质。强化调研指导工作,不断加强街道和社区服务站建设。

(四)针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新模式,建立就业创业工作长效机制。与相关单位资源共享、优化合作,搭建双向选择平台。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多元化。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履责督责未能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针对“采购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局政府采购实施工作规范、局大额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口,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六)针对“经费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定相关经费发放工作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七)针对“教育培训工作监管不够得力”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招标工作,完善教育培训采购合同内容。加强承训机构履约情况监督,邀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八)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修订完善六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关于“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针对“学习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局制定相关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监督。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条例法规,促进业务人员熟悉掌握政策规定。

(十)针对“部分工作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局党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微信公众号审稿规范,规范审核流程,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准确性、权威性。

(十一)针对“服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把开展走访慰问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多途径推进问题解决。进一步规范来访登记工作。

四、关于“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规范化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相关要求,强化制度落实。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及采购制度培训,熟练掌握业务工作程序。

(十三)针对“干部人事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组织学习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掌握工作程序要求。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强化人事档案管理。

(十四)针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不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抓好退役军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指出的各类问题作为今后工作中的警戒线,时刻提醒与警觉,严防“旧病复发”,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抓好规范落实。在此次整改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制度健全力度,坚持以制度促进规范,以规范推进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全区退役军人工作质量。三是紧扣重点工作,提升建设质量。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聚力打造“崇军拱墅”,积极探索社会化拥军新模式,不断培育和壮大社会拥军力量,强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和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810869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路11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42;电子邮箱:824631828@qq.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