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4-14 16:2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5日至7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卫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卫健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卫健局党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认真领会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先后组织7次专题会议,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举措“四张清单”,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逐一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双向沟通,建立巡察整改定期调度和上门指导督导机制,对整改问题进度、效果予以全程跟踪。同步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政务警告1人,解聘1人,批评教育38人,提醒谈话20人。制定完善制度43项。

一、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欠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纪违规问题查纠不力”问题的整改。建立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工作制度,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对重点岗位开展廉政约谈287人。相关单位退回违规发放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

(二)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拱墅区卫生健康局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试行)》《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保险箱管理制度(试行)》,开展全系统财务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劳务费、讲课费报销审核及保险箱使用管理等要求。相关中心保险箱问题已纠正,并同步对全区各中心保险箱等其他日常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

(三)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制定《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各环节的内部控制流程、政府购买服务档案归档流程,完成46项未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追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制定信息软件类资产确认及入账制度,及时将软件系统、多媒体等无形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全流程监管有欠缺,工程建设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涉嫌违规发包”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纠正,修订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内控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评标专家组成不合法”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清退有关费用,后续工作中不再启用该招标代理公司。修订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明确第三方公司规范组建评标专家组,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参加招投标工作业务培训,确保招投标过程合规合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针对“工程过程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按竞标结果签订合同”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修订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增加基建工程工作小组成员,制定基建项目全过程内控流程管理表、委托机构监督评价表并进行内控管理培训,确保后续监督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中心实际,修订中心政府采购、基本建设、考勤管理等内控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第三方参建人员的变动、考勤、资质核对等日常管理,面向从业人员开展基建管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培训。举一反三,对系统内基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强化工程规范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随意压缩工期”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并已在工程结算审核时核减相应费用,中心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开展项目招标、签订合同等工作时加强规范性审核,开展法治知识和基建管理专题培训。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禁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工程资料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并立即整改,修订完善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对基建项目全过程内控流程予以规范,建立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外包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确保后续监督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EPC项目精细化管理不足,建设资金存在失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缺乏系统化管理”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已出具结算复审报告,确认全部工程联系单报审表,将依规规范合理处置,中心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内控制度,并组织开展基本建设相关培训,强化工程规范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针对“资金管理失控”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将依据审计结果主张权益,修订完善中心工程建设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基础建设、内控制度、财务制度等培训,强化工程规范管理和资金管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针对“结算审计不力”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开展审计复核,完成相关费用清退,对部分存疑费用将依据审计结果积极主张权益,修订完善中心工程建设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基础建设、内控制度、财务制度等培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学习贯彻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局属单位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对15家局属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针对“学习调研不深入”问题的整改。完善2024年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及全区冲刺全年经济目标攻坚大会会议精神开展专题研讨。

(二)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督促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局属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及指导,并将常态化进行督导。

2.针对“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严格把握“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议事决策程序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3.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议事决策范围局党委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材料中。召开全系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五、关于“监督管理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87人。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卫健系统廉情卡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标准明确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针对“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题培训。制定《拱墅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盈利性活动规范》,进一步严格落实多点执业申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政务警告处分。

(三)针对“审计整改未执行”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进一步厘清责任并对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修订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召开内控制度专题培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开展区卫健系统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组织两新党组织与公立医疗机构党组织互学互查互比活动。实事求是补充完整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总结,进一步明确机关在职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及量化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区卫健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高站位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管理制度机制,层层压紧压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以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持续发力。聚焦基建工程、财经纪律、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整改,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推进,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三是以更高标准检验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实施健康拱墅战略,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落实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障,防范化解卫健领域重大风险,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卫健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801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4;电子邮箱:379777271@qq.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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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4-1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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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5日至7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卫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卫健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卫健局党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认真领会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先后组织7次专题会议,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举措“四张清单”,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逐一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双向沟通,建立巡察整改定期调度和上门指导督导机制,对整改问题进度、效果予以全程跟踪。同步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政务警告1人,解聘1人,批评教育38人,提醒谈话20人。制定完善制度43项。

一、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欠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纪违规问题查纠不力”问题的整改。建立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工作制度,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对重点岗位开展廉政约谈287人。相关单位退回违规发放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

(二)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拱墅区卫生健康局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试行)》《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保险箱管理制度(试行)》,开展全系统财务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劳务费、讲课费报销审核及保险箱使用管理等要求。相关中心保险箱问题已纠正,并同步对全区各中心保险箱等其他日常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

(三)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制定《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各环节的内部控制流程、政府购买服务档案归档流程,完成46项未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追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制定信息软件类资产确认及入账制度,及时将软件系统、多媒体等无形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全流程监管有欠缺,工程建设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涉嫌违规发包”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纠正,修订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内控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评标专家组成不合法”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清退有关费用,后续工作中不再启用该招标代理公司。修订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明确第三方公司规范组建评标专家组,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参加招投标工作业务培训,确保招投标过程合规合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针对“工程过程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按竞标结果签订合同”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修订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增加基建工程工作小组成员,制定基建项目全过程内控流程管理表、委托机构监督评价表并进行内控管理培训,确保后续监督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中心实际,修订中心政府采购、基本建设、考勤管理等内控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第三方参建人员的变动、考勤、资质核对等日常管理,面向从业人员开展基建管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培训。举一反三,对系统内基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强化工程规范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随意压缩工期”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并已在工程结算审核时核减相应费用,中心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开展项目招标、签订合同等工作时加强规范性审核,开展法治知识和基建管理专题培训。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禁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工程资料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并立即整改,修订完善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对基建项目全过程内控流程予以规范,建立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外包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确保后续监督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EPC项目精细化管理不足,建设资金存在失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缺乏系统化管理”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已出具结算复审报告,确认全部工程联系单报审表,将依规规范合理处置,中心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内控制度,并组织开展基本建设相关培训,强化工程规范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针对“资金管理失控”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将依据审计结果主张权益,修订完善中心工程建设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基础建设、内控制度、财务制度等培训,强化工程规范管理和资金管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针对“结算审计不力”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对发现问题开展审计复核,完成相关费用清退,对部分存疑费用将依据审计结果积极主张权益,修订完善中心工程建设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基础建设、内控制度、财务制度等培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学习贯彻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局属单位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对15家局属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针对“学习调研不深入”问题的整改。完善2024年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及全区冲刺全年经济目标攻坚大会会议精神开展专题研讨。

(二)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督促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局属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及指导,并将常态化进行督导。

2.针对“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严格把握“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议事决策程序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3.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议事决策范围局党委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材料中。召开全系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五、关于“监督管理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87人。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卫健系统廉情卡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标准明确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针对“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题培训。制定《拱墅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盈利性活动规范》,进一步严格落实多点执业申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政务警告处分。

(三)针对“审计整改未执行”问题的整改。相关中心进一步厘清责任并对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修订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召开内控制度专题培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开展区卫健系统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组织两新党组织与公立医疗机构党组织互学互查互比活动。实事求是补充完整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总结,进一步明确机关在职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及量化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区卫健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高站位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管理制度机制,层层压紧压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以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持续发力。聚焦基建工程、财经纪律、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整改,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推进,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三是以更高标准检验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实施健康拱墅战略,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落实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障,防范化解卫健领域重大风险,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卫健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801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4;电子邮箱:379777271@qq.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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