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朱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14 09:1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朱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4年08月22日00时25分许,受害人朱某某报案称:其因刷单返现被骗172439.8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王某(涉案账号:622848105******4078)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元整(¥4560.00),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朱某某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柒元整(¥4127.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俞警官

联系电话:15355047905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4月8日

公告公示
其他公告
关于返还朱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4 09:13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朱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4年08月22日00时25分许,受害人朱某某报案称:其因刷单返现被骗172439.8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王某(涉案账号:622848105******4078)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元整(¥4560.00),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朱某某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柒元整(¥4127.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俞警官

联系电话:15355047905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