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3-18 17:3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3日21时44分许,受害人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人以投资理财为由被诈骗人民币998527.43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宋某军(涉案账号:6215*********7529)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徐某人民币柒万零肆佰叁拾伍元整(¥70435.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5088666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直戒坛寺巷20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3月17日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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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3日21时44分许,受害人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人以投资理财为由被诈骗人民币998527.43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宋某军(涉案账号:6215*********7529)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徐某人民币柒万零肆佰叁拾伍元整(¥70435.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5088666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直戒坛寺巷20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