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5-32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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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07 15:08:47 点击率:

2024年,拱墅区卫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拱墅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通过告知承诺办理、“云踏勘”审批服务、材料容缺受理等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便捷性,增强办事群众的获得感。2024年,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11498件,及时办结率100%。二是推进涉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医美产业“一类事”,为企业开办医美机构提供远程指导、合规指引、急救联动、纠纷快处、行业自律等多项增值服务,破解医美产业发展难题,助推拱墅“美丽经济”蓬勃健康发展。医美产业“一类事”入选2024年浙江省第一批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并被《杭州日报》头版宣传报道。

2.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高效实施涉企信用修复“一件事”,通过启动“三书同达”,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企业主体合法合规诚信经营,2024年共指导企业信用修复102件。二是加强《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宣传,探索“信用+监管”“信用+审批服务”等信用惠企便民场景应用,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及频次,对企业“亮码检查”,深化多部门“综合查一次”,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行业依法诚信执业。

3.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规范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2024年对已制定的涉企政策措施开展清理评估,未发现本部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2024年4月顺利完成机构改革,新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正式挂牌成立。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作出轻微不罚决定92件。三是推进行业智能监管,开展 5G+区域健康监管平台建设,2024年对辖区611家社会办医机构发送短信预警1954次,承接浙江省放射卫生在线数字化监管项目试点开发工作。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大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2024年,开展各类执法监督检查1678家次,实施行政处罚457件,罚没款456.47万元。二是开展医疗美容机构规范化提升行动,探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成医疗美容诊所评星35家;加强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开展“到拱墅放心美”安心付项目;将事前行政合规指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联合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编制《医疗美容机构监管合规指引》。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坚持预防为先、源头治理,聚焦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信访投诉等重点领域,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落实申诉求决类事项依《信访工作条例》分类处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4年,人民调解结案209件,调解成功176件;行政调解结案19件,调解成功13件。

2.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一是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落实本部门“4+X”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共计开展合法性审查101件。二是推动系统各单位配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四)强化法治建设支撑保障

1.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2024年持续推进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通知》,明确局属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以及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局属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法治单位建设评估,2024年经市卫健委实地复评,祥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确定为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单位。

2.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本系统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责任清单,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法、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举办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等形式,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预防性普法,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质效。围绕主责开展“送法进院”活动,整理年度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折页在审批窗口面向办事群众发放。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信息公开自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2024年通过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2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注重答复规范性和办理效率,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答复8件,撤回3件。

二、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卫健行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快速发展,对行业主管部门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和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执法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成效有待进一步彰显。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复议案件的发案量有所上升,个别行政争议难以得到实质化解,引发持续信访甚至复议诉讼,部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薄弱,易引起医疗纠纷,行政争议的高发风险仍然存在。

(三)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局属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单位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法治阵地建设不够健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率先垂范作用,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每季度带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必学内容,并作为干部培训、党员轮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科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全面规范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和议事规则,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聚焦执法提质,抓好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片区综合执法模式,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二)聚焦行业发展,提升普法效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事前合规指引融入审批服务全过程,发挥行政审批的前哨预警作用,对新办机构法治宣传及时跟进。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普法进院、进校、进企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八五”普法走深走实。

(三)聚焦夯实基础,深化法治建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日常工作的意识,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创建工作,对照《杭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基本标准》完善局属单位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浓厚法治建设工作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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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0250050-0/2025-3251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2024年,拱墅区卫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拱墅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通过告知承诺办理、“云踏勘”审批服务、材料容缺受理等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便捷性,增强办事群众的获得感。2024年,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11498件,及时办结率100%。二是推进涉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医美产业“一类事”,为企业开办医美机构提供远程指导、合规指引、急救联动、纠纷快处、行业自律等多项增值服务,破解医美产业发展难题,助推拱墅“美丽经济”蓬勃健康发展。医美产业“一类事”入选2024年浙江省第一批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并被《杭州日报》头版宣传报道。

2.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高效实施涉企信用修复“一件事”,通过启动“三书同达”,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企业主体合法合规诚信经营,2024年共指导企业信用修复102件。二是加强《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宣传,探索“信用+监管”“信用+审批服务”等信用惠企便民场景应用,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及频次,对企业“亮码检查”,深化多部门“综合查一次”,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行业依法诚信执业。

3.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规范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2024年对已制定的涉企政策措施开展清理评估,未发现本部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2024年4月顺利完成机构改革,新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正式挂牌成立。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作出轻微不罚决定92件。三是推进行业智能监管,开展 5G+区域健康监管平台建设,2024年对辖区611家社会办医机构发送短信预警1954次,承接浙江省放射卫生在线数字化监管项目试点开发工作。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大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2024年,开展各类执法监督检查1678家次,实施行政处罚457件,罚没款456.47万元。二是开展医疗美容机构规范化提升行动,探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成医疗美容诊所评星35家;加强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开展“到拱墅放心美”安心付项目;将事前行政合规指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联合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编制《医疗美容机构监管合规指引》。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坚持预防为先、源头治理,聚焦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信访投诉等重点领域,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落实申诉求决类事项依《信访工作条例》分类处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4年,人民调解结案209件,调解成功176件;行政调解结案19件,调解成功13件。

2.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一是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落实本部门“4+X”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共计开展合法性审查101件。二是推动系统各单位配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四)强化法治建设支撑保障

1.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2024年持续推进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通知》,明确局属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以及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局属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法治单位建设评估,2024年经市卫健委实地复评,祥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确定为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单位。

2.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本系统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责任清单,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法、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举办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等形式,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预防性普法,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质效。围绕主责开展“送法进院”活动,整理年度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折页在审批窗口面向办事群众发放。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信息公开自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2024年通过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2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注重答复规范性和办理效率,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答复8件,撤回3件。

二、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卫健行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快速发展,对行业主管部门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和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执法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成效有待进一步彰显。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复议案件的发案量有所上升,个别行政争议难以得到实质化解,引发持续信访甚至复议诉讼,部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薄弱,易引起医疗纠纷,行政争议的高发风险仍然存在。

(三)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局属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单位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法治阵地建设不够健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率先垂范作用,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每季度带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必学内容,并作为干部培训、党员轮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科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全面规范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和议事规则,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聚焦执法提质,抓好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片区综合执法模式,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二)聚焦行业发展,提升普法效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事前合规指引融入审批服务全过程,发挥行政审批的前哨预警作用,对新办机构法治宣传及时跟进。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普法进院、进校、进企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八五”普法走深走实。

(三)聚焦夯实基础,深化法治建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日常工作的意识,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创建工作,对照《杭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基本标准》完善局属单位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浓厚法治建设工作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