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47-1/2024-31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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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08-15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4-08-15 16:24:47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8月12日起,对施宏同志任半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新围同志任半山街道原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施宏同志任半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新围同志任半山街道原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审计现场实施结束。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朱志婉 联系电话:89505341
监督电话:0571-89505352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
邮编:310005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
2024年8月6日
审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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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47-1/2024-3171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8月12日起,对施宏同志任半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新围同志任半山街道原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施宏同志任半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新围同志任半山街道原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审计现场实施结束。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朱志婉 联系电话:89505341
监督电话:0571-89505352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
邮编:310005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
2024年8月6日